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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律師團據報曾求英政府介入 反映提請人大釋法正確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案聘用海外大狀案,特首兼國安委主席李家超早前提請人大釋法,以釐清不具全面執業的海外律師能否參與國安案件,最後北京出手解釋《港區國安法》,但沒有給出一個「Yes or No」的答案,而是告訴國安委如何運用《國安法》條文,當中提到不具執業資格的海外律師擔任國安案辯護人,應當取得特首發出的證明書;倘香港法院沒向特首提出並取得證明書,國安委應對該等問題作出判斷和決定。

黎智英海外法律團隊要求與英國首相辛偉誠緊急會晤。資料圖片

國安委會否就案件作新「決定」、港府又如何修改《法律執業者條例》,至今仍是未知之數,豈料在此敏感時期,黎智英的國際法律團隊去信英國政府,要求與英國首相辛偉誠緊急會晤,商討黎智英「潛在獲釋」方法,律師形容黎面對的國安案件「深受關注」及「具象徵意義」。

黎智英律師團隊致函英國首相,爭取潛在獲釋方案。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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