灣仔石水渠街一名男菜販,去年7月11日不滿遭票控,襲擊食物環境衞生署人員,被控一項普通襲擊罪罪成,31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11天,與該男子較早前因另一宗襲擊食環署人員的案件而被判入獄的刑期分期執行。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據悉施襲者過去素有積怨
翻查相關報道,事發於當日上午9時,食環署一名助理小販管理主任,在灣仔石水渠街一帶巡邏,期間被一名男子辱罵及襲擊,眼部受傷被送院治理。據悉,施襲者過去素來不滿該名食環署職員,當日早上再在街市碰面時,疑不忿之前遭票控,揮動手提電話繩擊傷對方面部。
涉案菜販。資料圖片
受傷食環人員。資料圖片
食環署發言人說,襲擊執法人員是嚴重的違法行為,須負上法律責任,市民應尊重執行職務的公職人員,與他們充分合作。
灣仔菜販不忿被票控 揮手機繩襲食環人員罪成囚11日。資料圖片
37歲休班警已停職,他被控「普通襲擊」罪,將於16日上午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2023年4月6日接獲一名18歲女子報案,指她於同日在牛頭角港鐵啟德站附近懷疑被一名男子襲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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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經深入調查及徵詢法律意見後,8月4日在拘捕一名三十七歲男子,涉嫌普通襲擊。案件交由秀茂坪警區重案組跟進。
觀塘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經諮詢法律意見後,該名被捕男子已被控以一項「普通襲擊」罪,案件將於16日上午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
觀塘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該名男子為一名休班警務人員,已被停職。警隊非常重視人員的操守,任何人員干犯違法行為,警隊絕不容忍和姑息,定必嚴正處理。
觀塘裁判法院。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