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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梁振英子帳戶男地勤脫妨礙司法公正罪 不誠實使用電腦罪押後判刑

盜梁振英子帳戶男地勤脫妨礙司法公正罪 不誠實使用電腦罪押後判刑

盜梁振英子帳戶男地勤脫妨礙司法公正罪 不誠實使用電腦罪押後判刑

2023年02月08日 15:35 最後更新:15:42

香港快運(HK Express)前外判男地勤於2019年底,涉嫌盜用前特首梁振英之子梁傳昕之航空公司帳戶,他被捕後疑向警方提供不實口供。案件8日於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名不成立。裁判官林子勤於裁決後,就被告承認的不誠實使用電腦罪的判刑延至2月22日,以待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期間被告以原有條件保釋。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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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官引述控方案情指,2020年1月24日,警員在長洲截停被告,被告當時稱知道香港快運乘客資料洩漏,消息來源來自梁心和的社交媒體,警員將其拘捕及作調查。在第一次錄影會面中,被告詳盡指出梁心和在社交媒體展出相關資料,所以知道包括梁振英和家人個人資料及所乘搭的航班資料。被告於是登入香港快運系統獲取資料及與他人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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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尚文承認不誠實使用電腦罪。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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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依據被告提供的資訊而拘捕梁心和,但梁心和否認曾張貼有關資料,所以被告對梁心和的指控是虛假的。由於被告當時被調查當中,故控方認為被告有作出虛假指控並妨礙司法公正的意圖。

林官稱本案中,控方沒有直接證據指控被告意圖妨礙司法公正,林官考慮被告被捕後已就不誠實使用電腦行為和盤托出,而指控梁心和並非為自身利益,所以排除他為開脫罪行的可能。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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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官另指警方在被告招認後,繼續詢問及意圖找到消息來源,當時被告沒有第一時間指控梁心和,而在進一步詢問後,被告才指出。林官認為被告此舉非誠心陷害梁心和,故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被告郭尚文(22歲,報稱任職地勤人員)於2019年12月23日在香港,目的在於使他本人或他人不誠實地獲益,而取用香港快運航空的電腦;以及被控在2020年1月24日被捕後,於警察調查過程中,對梁心和作出虛假的指控以致對方被捕,意圖妨礙司法公正。

郭尚文承認不誠實使用電腦罪。資料圖片

郭尚文承認不誠實使用電腦罪。資料圖片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以「協助及教唆暴動」及「妨礙司法公正」等罪名拘捕5人。警方指案發於2019年暴動期間,被捕人涉嫌為參與多區暴動的前線暴徒製造及提供武器,意圖造成嚴重傷亡。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警司張伯傑簡報案情。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警司張伯傑簡報案情。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警司張伯傑表示,有關行動於28日在九龍和新界區展開,至目前為止一共拘捕了兩名本地男子及三名本地女子,他們年齡介乎32至60歲,涉嫌違反《香港法例》第245章《公安條例》下的「協助及教唆暴動」、「煽惑暴動」、「串謀煽惑暴動」及「妨礙司法公正」罪行,並涉嫌觸犯《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下的「煽動罪」。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

張說,行動中警方一共檢獲約25萬港元現金,相信與案件有關。被捕人士現正被扣留調查中,不排除稍後會有更多人被捕。警方調查顯示,被捕人涉嫌在2019年底的「黑暴」期間,為參與多區暴動的前線暴徒製造及提供武器,意圖造成嚴重傷亡。

香港警察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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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續指,其中一名34歲男被捕人,又涉嫌在多個社交媒體平台多次發佈煽動性文章,內容包括煽動他人憎恨香港特區政府,以及鼓吹不守法行為。另一名50歲被捕女子則涉嫌妨礙司法公正,當時她企圖協助其中一名男被捕人移走可能與本案有關的證據。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警司張伯傑簡報案情。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警司張伯傑簡報案情。

張稱警方強調,任何人參與或支援破壞社會安寧、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均屬嚴重罪行。有關「暴動」及「煽動」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10年及7年。香港警方必定恪守「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原則,嚴正執法。

對於有消息指其中一名被捕人士與早前「口岸爆炸品案」的脫罪被告有關,張以案件仍在調查中為由,稱現階段不方便具體透露或評論個別人士的身份,但強調今次案件是完全獨立於以往的舊案件,而且所有調查均是基於全新的證據而展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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