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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梁振英子帳戶男地勤脫妨礙司法公正罪 不誠實使用電腦罪押後判刑

社會事

盜梁振英子帳戶男地勤脫妨礙司法公正罪 不誠實使用電腦罪押後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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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梁振英子帳戶男地勤脫妨礙司法公正罪 不誠實使用電腦罪押後判刑

2023年02月08日 15:35 最後更新:15:42

香港快運(HK Express)前外判男地勤於2019年底,涉嫌盜用前特首梁振英之子梁傳昕之航空公司帳戶,他被捕後疑向警方提供不實口供。案件8日於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名不成立。裁判官林子勤於裁決後,就被告承認的不誠實使用電腦罪的判刑延至2月22日,以待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期間被告以原有條件保釋。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林官引述控方案情指,2020年1月24日,警員在長洲截停被告,被告當時稱知道香港快運乘客資料洩漏,消息來源來自梁心和的社交媒體,警員將其拘捕及作調查。在第一次錄影會面中,被告詳盡指出梁心和在社交媒體展出相關資料,所以知道包括梁振英和家人個人資料及所乘搭的航班資料。被告於是登入香港快運系統獲取資料及與他人分享。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警方依據被告提供的資訊而拘捕梁心和,但梁心和否認曾張貼有關資料,所以被告對梁心和的指控是虛假的。由於被告當時被調查當中,故控方認為被告有作出虛假指控並妨礙司法公正的意圖。

林官稱本案中,控方沒有直接證據指控被告意圖妨礙司法公正,林官考慮被告被捕後已就不誠實使用電腦行為和盤托出,而指控梁心和並非為自身利益,所以排除他為開脫罪行的可能。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林官另指警方在被告招認後,繼續詢問及意圖找到消息來源,當時被告沒有第一時間指控梁心和,而在進一步詢問後,被告才指出。林官認為被告此舉非誠心陷害梁心和,故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被告郭尚文(22歲,報稱任職地勤人員)於2019年12月23日在香港,目的在於使他本人或他人不誠實地獲益,而取用香港快運航空的電腦;以及被控在2020年1月24日被捕後,於警察調查過程中,對梁心和作出虛假的指控以致對方被捕,意圖妨礙司法公正。

郭尚文承認不誠實使用電腦罪。資料圖片

郭尚文承認不誠實使用電腦罪。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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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調包」案認意圖妨礙司法公正 兩被告判囚30及24個月

2024年03月06日 13:01 最後更新:15:31

西九龍裁判法院去年4月發生懷疑被告「調包」案,兩名被告承認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等罪,分別判囚30和24個月。

去年4月西九龍裁判法院懷疑發生被告「調包」案,一名38歲男子聲稱為出外尋找證據以證明無干犯販毒罪,涉嫌於羈留室內以2萬元買通另一名獲准保釋的男被告,交換身份識別手帶並離開法院。二人今早於區域法院承認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等罪,法官王詩麗判刑時說,法庭需要向公眾展示這種蓄意濫用刑事程序的行為絕不受歡迎,雖然兩人沒有交收賄款,但確實作出了非法及腐敗的安排,目無法紀,嚴重妨礙司法公正,判處38歲被告即時監禁30個月,另一被告監禁24個月。

案件今日於區域法院判刑。資料圖片

案件今日於區域法院判刑。資料圖片

38歲被告代表大律師求情指,希望法庭考慮到控罪源自同一事件,判處刑期同期執行,不過法官稱「相信無可能」。對於代表律師說,被告被捕時主動走向警方及出示另一被告的身份證收據,是希望警方能夠作出拘捕,法官認為這個做法實質是掩飾行為而非主動自首。

另一被告的代表大律師求情表示,被告有一名2歲兒子,兩名被告案發時並不相識,因為聽聞對方有三合會背景,害怕拒絕要求後被報復而答應交換身份識別手帶,他事後亦沒有獲取報酬。

案情指,兩名被告去年4月10日分別因販毒、襲擊罪而到西九龍裁判法院應訊。案發當日,警員召喚辦理保釋出外手續時,38歲被告數次聲稱自己為另一被告,並展示文件及身份識别手帶。警員曾檢查其手帶及對比申請身份證收據上的外貌,發現手帶完整無損亦相貌相似,便讓他離開。其後,有警員發現餘下的被告仍未保釋外出,要求出示身分證明文件,被告指他已轉交同倉犯人。

懷疑被告「調包」案發生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懷疑被告「調包」案發生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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