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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傭遭男僱主因姦成孕誕女入稟索償 稱曾遭太太強逼墮胎

印傭遭男僱主因姦成孕誕女入稟索償 稱曾遭太太強逼墮胎

印傭遭男僱主因姦成孕誕女入稟索償 稱曾遭太太強逼墮胎

2023年02月16日 16:26 最後更新:16:29

印傭在2021年2月遭當時僱主非禮及強姦,事後疑因姦成孕及誕下一女,印傭15日入稟區域法院,控告男傭主違反《性別歧視條例》,要求賠償9.1萬產費和其他懷孕相關費用,以及就她的精神及心理傷害等作賠償。入稟狀指,在印傭到職後首個月,男傭主除了強姦印傭,另曾多次非禮印傭,當她察覺自己懷孕後,更遭傭主太太強逼墮胎。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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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人以NA作代號,答辯人為沈盛霖(音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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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傭入稟區域法院,控告男傭主違反《性別歧視條例》,要求賠償9.1萬產費和其他懷孕相關費用,以及就她的精神及心理傷害等作賠償。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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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稟狀指,原告是一名外傭,於2021年2月8日至5月8日期間,在答辯人位於元朗錦田的住所工作。同年2月9日晚上,原告被要求為答辯人刮痧和按摩,期間答辯人摸和拍原告大腿,原告感到驚慌及嘗試呼喚答辯人妻子,並嘗試打答辯人的手、令他停止,但答辯人着原告安靜及繼續摸原告。翌日凌晨3時,原告在沙發睡覺時,答辯人伸手入原告上衣內,摸和捏她乳房,又指插她的私處數次,原告反抗不果,而每當她想呼救,答辯人會用手捂住她的嘴,答辯人又親吻她的頸和臉。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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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月10日凌晨,被告再次趁原告睡覺時觸碰及指插她。原告感到非常害怕,不敢將事件告訴他人,及有想過輕生。兩日後的早上,答辯人再用手捂住原告的嘴,摸她的胸部和私處,直到原告大叫,被告才罷手。

約3至4日後凌晨1時,答辯人突然將原告推倒在沙發上,將原告雙手扭到她背後及按住,原告嘗試掙扎但不果,答辯人捂住原告的嘴及拉下原告的褲子,原告在過程中無力反抗,她感覺到答辯人插入和射精,期間答辯人又多次說「It s 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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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1星期後,原告懷疑自己懷孕,她和答辯人太太到診所求診,她亦向太太透露強姦事件,惟太太要求墮胎和不要告訴任何人,太太另曾要求原告服用墮胎藥,原告假裝吞下藥丸及後吐出。原告確診自己懷孕後,告知答辯人和其太太,太太再次要求原告墮胎,又指否則原告無法工作。

同年5月8日,原告印傭組織幫助下鼓起勇氣,及離開答辯人住所;原告於同年11月在伊利沙伯醫院誕下女兒,而答辯人是女兒的生父。原告事後曾報警,答辯人被控強姦等4罪及在同年5月到庭應訊,惟控方其後撤控。原告亦有向平機會作出投訴,但平機會因事隔超過1年而終止調查。

印傭入稟區域法院,控告男傭主違反《性別歧視條例》,要求賠償9.1萬產費和其他懷孕相關費用,以及就她的精神及心理傷害等作賠償。資料圖片

印傭入稟區域法院,控告男傭主違反《性別歧視條例》,要求賠償9.1萬產費和其他懷孕相關費用,以及就她的精神及心理傷害等作賠償。資料圖片

2019年7月沙田新城巿廣場暴動中,至少4名警察遭示威者襲擊受傷,便衣警察郭兆恒在商場內遭人圍毆及用雨傘襲擊受傷,入稟控告2名涉案男子,追討傷亡賠償,其中1人早前被判敗訴,另1人願意承認責任。原告一方於星期二(10月21日)在區域法院作結案陳詞稱,2022年原告突然情緒低落需入院,是有了自殺傾向。法官羅麗萍押後裁決,六個月內頒判書。

2019年反修例示威期間,沙田新城市廣場7月14日有大批參與沙田遊行後的示威者聚集,警員到場驅散,爆發大型警民衝突。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反修例示威期間,沙田新城市廣場7月14日有大批參與沙田遊行後的示威者聚集,警員到場驅散,爆發大型警民衝突。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原告為郭兆恒,被告依次為梁柏添及龔志遠。入稟狀指,2019年7月14日晚,原告在新城市廣場維持秩序期間,遭到包括梁柏添在內的示威者拳打腳踢,及以雨傘、硬物插他,導致其左眼窩破裂、左上顎骨骨折、鼻骨骨折、左邊臉龐及鼻子瘀傷及觸痛、左眼有血腫、黃視症及複視障礙。

原告代表大律師孫子恒結案陳詞指,原告身體傷勢很快恢復,但持續有創傷後壓力症候群。2020初開始便精神狀況不穩定,「有高低起伏,好似過山車」。而2022年8月突發精神狀況入院,是有自殺傾向。

代表原告的大律師孫子恒。巴士的報記者攝

代表原告的大律師孫子恒。巴士的報記者攝

郭曾兩度被精神科醫生確診創傷後壓力症候群。原告證供稱,時不時回憶起當日的事件,情緒會低落。另外,原告依然正接受精神科治療,每個月一次復診,並需服藥。

原告方表示,參考其他案例,針對創傷後壓力症候群的索償範圍調低至15萬至20萬。羅官指,會根據證據判斷,作出對原告公平的合理賠償。

原告方續指,就加重損害方面,原告人這個事情不單自己受影響,兒子都有受欺凌,作為爸爸會更加焦慮,加重他的創傷後壓力症候群症狀。

原告一方於星期二(10月21日)在區域法院作結案陳詞稱,2022年原告突然情緒低落需入院,是有了自殺傾向。法官羅麗萍押後裁決,六個月內頒判書。

原告一方於星期二(10月21日)在區域法院作結案陳詞稱,2022年原告突然情緒低落需入院,是有了自殺傾向。法官羅麗萍押後裁決,六個月內頒判書。

在羅官提議下,原告代表律師承諾,就不必要的英文開案陳詞全部、冗長的中文開案陳詞一半,免除律師費用。羅官表示,「這是一個合理的做法,明智的建議」。

羅官聽罷陳詞表示,保留裁決,將於半年內頒判決書。

入稟編號:DCPI 1540/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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