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歲男警涉嫌於2022年,向跨國賣淫集團女主腦通風報信,令她均可逃避警方追查,被控1項作出傾向並意圖妨害司法公正的作為罪。案件1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控方透露,將申請案件與另一宗賣淫案件合併,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押後案件至3月28日,以待控方準備轉介文件。被告獲准以現金5000元保釋,期間不得離港、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居住於報稱地址,以及不得聯絡涉案女子。
九龍城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警方去年破獲一個跨國賣淫集團。資料圖片
被告呂偉霖(46歲),據了解他駐守尖沙咀分區,隸屬特遣隊,現已被停職。呂被控於2022年12月5日,在香港意圖妨害司法公正,而作出妨害司法公正傾向的作為,即棄置1部他用作與孟凡月溝通的手提電話。
集團女主腦潛逃一周後落網。資料圖片
被告呂偉霖。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以「協助及教唆暴動」及「妨礙司法公正」等罪名拘捕5人。警方指案發於2019年暴動期間,被捕人涉嫌為參與多區暴動的前線暴徒製造及提供武器,意圖造成嚴重傷亡。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警司張伯傑簡報案情。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警司張伯傑表示,有關行動於28日在九龍和新界區展開,至目前為止一共拘捕了兩名本地男子及三名本地女子,他們年齡介乎32至60歲,涉嫌違反《香港法例》第245章《公安條例》下的「協助及教唆暴動」、「煽惑暴動」、「串謀煽惑暴動」及「妨礙司法公正」罪行,並涉嫌觸犯《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下的「煽動罪」。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
張說,行動中警方一共檢獲約25萬港元現金,相信與案件有關。被捕人士現正被扣留調查中,不排除稍後會有更多人被捕。警方調查顯示,被捕人涉嫌在2019年底的「黑暴」期間,為參與多區暴動的前線暴徒製造及提供武器,意圖造成嚴重傷亡。
香港警察FB
張續指,其中一名34歲男被捕人,又涉嫌在多個社交媒體平台多次發佈煽動性文章,內容包括煽動他人憎恨香港特區政府,以及鼓吹不守法行為。另一名50歲被捕女子則涉嫌妨礙司法公正,當時她企圖協助其中一名男被捕人移走可能與本案有關的證據。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警司張伯傑簡報案情。
張稱警方強調,任何人參與或支援破壞社會安寧、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均屬嚴重罪行。有關「暴動」及「煽動」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10年及7年。香港警方必定恪守「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原則,嚴正執法。
對於有消息指其中一名被捕人士與早前「口岸爆炸品案」的脫罪被告有關,張以案件仍在調查中為由,稱現階段不方便具體透露或評論個別人士的身份,但強調今次案件是完全獨立於以往的舊案件,而且所有調查均是基於全新的證據而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