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利誘女童猥褻兼製兒童色情片 39歲髮型師判囚28個月

利誘女童猥褻兼製兒童色情片 39歲髮型師判囚28個月

利誘女童猥褻兼製兒童色情片 39歲髮型師判囚28個月

2023年03月08日 17:15 最後更新:04月07日 07:05

39歲理髮師於2019年至2021年間,在旺角住所內以金錢利誘年幼女童為他手淫,並觸碰其私處,又透過手機製作及管有大量兒童色情影片。他早前承認向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猥褻行為、製作及管有兒童色情物品三罪。法官林嘉欣8日於區域法院(移師至荃灣裁判法院)指,法例清晰指明需要保障年幼兒童,對被告為了將來再次收看而儲存該些色情影片,感到厭惡,遂判處他監禁28個月。

荃灣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荃灣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官:對這些色情影片感到厭惡

更多相片
荃灣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荃灣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荃灣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荃灣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荃灣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荃灣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理髮師於2019年至2021年間,在旺角住所內以金錢利誘年幼女童為他手淫,並觸碰其私處。 設計圖片,圖片非涉案人士

理髮師於2019年至2021年間,在旺角住所內以金錢利誘年幼女童為他手淫,並觸碰其私處。 設計圖片,圖片非涉案人士

林官判刑時指,法例清晰指明需要保障年幼兒童,即使本案的第二名受害人可能給予同意及收到款項,甚至或許邀約或引誘被告,但法庭亦無可能接受該些親密行為,法例上可以看到年幼受害者不能保障自己,故判刑並不能只考慮被告的更生情況。對於「向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考慮第一名受害人處於青春期,以及第二名受害人年僅10歲,以30個月監禁為量刑起點,認罪扣減後為20個月監禁。

荃灣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荃灣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林官續指,就「製作兒童色情物品罪」,在平版電腦的3段影片均是屬第三級別色情物品,即大人跟兒童發生非插入式性行為,被告把跟受害人的親密行為拍攝下來,該女童在其中一段影片內身穿T-shirt及短裙,並沒有穿上內褲之下,暴露出其性器官,以及在另一影片內亦完全赤裸,乳房及性器官同時露了出來。此外,法庭無可否認第一項控罪與第二項控罪為同一時間發生,但後者屬加刑因素,被告與涉案10歲女童發生親密舉動是嚴重,雖然接受沒證據他曾經分享該3段影片,但為了將來再次收看而儲存該些影片,法庭感到厭惡,以12個月為量刑起點,認罪扣減後為8個月。

荃灣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荃灣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林官再指,就「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罪」,被告管有22段錄像,其中7段屬第一級別色情物品,即圖像包含色情姿勢但無進行性行為,餘下15段則屬第二級別,即出現兒童之間的性行為或兒童單獨性手淫,該錄像均從網上聊天區下載,但同樣沒證據證明被告曾向他人分享,以9個月為量刑起點,認罪扣減至6個月,考慮量刑整體性或沒有其他特別求情因素後,就3項控罪總刑期為判囚28個月。

被告鄧澤輝承認於2019年9月1日至2021年9月7日某日,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九龍旺角上海街684號8樓801室,向一名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嚴重猥褻行為;及於同時段同地製作兒童色情物品,即流動電話製作3段載有兒童色情物品的影片。

被告每次給女童1000港元為他口交

鄧另承認於2021年9月7日,在香港九龍旺角上海街684號8樓801室,管有兒童色情物品,即貯存於他的流動電話內有22段錄影片段。

理髮師於2019年至2021年間,在旺角住所內以金錢利誘年幼女童為他手淫,並觸碰其私處。 設計圖片,圖片非涉案人士

理髮師於2019年至2021年間,在旺角住所內以金錢利誘年幼女童為他手淫,並觸碰其私處。 設計圖片,圖片非涉案人士

人稱「K金大王」的珠寶商人胡楚南否認非禮女下屬,案件經審訊後,星期三(11月19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裁判官鄭潤聰裁定被告罪名成立,指採納事主為誠實可靠證人,判被告2星期監禁。鄭官判刑時指,被告否認控罪沒有悔意,聲譽受損屬「咎由自取」。

被告胡楚南,由兒子陪同到庭應訊。巴士的報記者攝

被告胡楚南,由兒子陪同到庭應訊。巴士的報記者攝

鄭官裁決時指,X的證供簡單直接,沒誇大、實話實説、沒動搖,是誠實可靠的證人,獲法庭接納證供。法庭又肯定,事發如X所指,兩人面對面、被告用手捉住X腰部,問她「你條腰幾寸啊」。被告拉X令她失去平衡傾前,被告頭部觸碰到X的胸部,又拍X臀部。被告明顯對X侵犯,行爲屬猥褻,裁定被告罪名成立。

辯方求情指,被告20歲來港打拼,白手興家至今62年,人稱「K金大王」,對社會貢獻良多。今次的事件讓被告聲譽地位毀於一旦,已是很大懲罰,考慮到猥褻程度不算嚴重,對事主傷害不算大,懇請法庭在即時監禁和罰款中選擇罰款。辯方另呈上醫生報告,顯示被告有心臟問題,另因做過脊椎手術而行動不便。

鄭官判刑時指,雖然事發時是隔著衣服、時間較短,但被告濫用他作為上司和老闆的地位,讓事件性質更嚴重,兩人年紀相差數十年,被告接觸事主多個敏感部位。X庭上作供時多次落淚,無疑非常不滿,今次事件對X造成極大的侮辱,不接納辯方所説,事件對X的傷害不大。

法庭以3星期監禁為量刑起點,考慮被告身體狀況,減刑1星期,終判被告2星期監禁。

法庭以3星期監禁為量刑起點,考慮被告身體狀況,減刑1星期,終判被告2星期監禁。

鄭官再指,被告否認控罪,顯示他對事件沒悔意,需要X出庭回憶難堪經歷,但考慮被告背景,多年的名譽因事件毀於一旦,是他咎由自取,罰款不能反應案件嚴重性,法庭以3星期監禁為量刑起點,考慮被告身體狀況,減刑1星期,終判被告2星期監禁。

辯方在判決後向法官表示將提出上訴,並申請上訴期間被告擔保外出。鄭官批准被告以原有條件保釋,惟新增條件,不得離港。

被告胡楚南(81歲,報稱公司董事)被控於2024年9月2日,在香港上環永樂街永德商業中心某單位內猥褻侵犯X。承認事實提及,被告2001年獲委任為非官守太平紳士。

案件編號:ESCC 1738/2025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