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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事
34歲男入境事務主任於2021年11月,涉利用已掃描「安心出行」二維碼的截圖,直接進入灣仔入境事務大樓。他否認1項侵入公共機關管轄或管理的物業單位罪,經審訊後,裁判官何慧嫻3月23日於東區裁判法院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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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陳國飛(34歲,入境事務主任),控罪指他於2021年11月1日,在香港灣仔告士打道7號入境事務大樓無合法權限或解釋而侵入屬於公共機關,或公共機關管轄或管理的物業單位。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被告陳國飛罪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