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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處廢除《僱傭條例》下疫苗接種相關條文 6.16起生效

勞工處廢除《僱傭條例》下疫苗接種相關條文  6.16起生效

勞工處廢除《僱傭條例》下疫苗接種相關條文 6.16起生效

2023年04月12日 23:33 最後更新:04月13日 00:18

隨着香港社會復常,勞工處12日公布廢除《僱傭條例》下與正當新冠疫苗接種要求相關的條文,4月14日刊憲、6月16日生效。

勞工處。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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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僱傭(修訂)條例》於去年6月17日生效,將疫苗接種條文加入《僱傭條例》,以配合政府在新冠疫情下的防疫工作。有關條文訂明,解僱沒有遵從僱主作出的正當新冠疫苗接種要求的僱員不屬不合理解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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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處去年修例,解僱沒有遵從僱主作出的正當新冠疫苗接種要求的僱員不屬不合理解僱。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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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隨着政府早前撤銷法定「疫苗通行證」要求及社會邁向全面復常,經諮詢醫務衞生局及衞生署,政府將在立法會整個「先訂立後審議」的期限完結後,於今年6月16日廢除《僱傭條例》下的疫苗接種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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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處發言人表示,由6月16日起,《僱傭條例》下將沒有疫苗接種條文,而任何在該日期之前根據《僱傭條例》作出的正當疫苗接種要求,亦視作無效。

勞工處去年修例,解僱沒有遵從僱主作出的正當新冠疫苗接種要求的僱員不屬不合理解僱。資料圖片

勞工處去年修例,解僱沒有遵從僱主作出的正當新冠疫苗接種要求的僱員不屬不合理解僱。資料圖片

勞工處發言人表示,《2025年僱傭(修訂)條例》就《僱傭條例》(第57章)下「連續性合約」規定所作出的修訂,將於明年1月18日起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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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規定將降低「連續性合約」的工作時數門檻,並在計算工時方面加入彈性,減少僱員因偶爾在某星期工時低於門檻便中斷連續性受僱的情況,讓僱員更容易享有全面的僱傭權益,例如法定假日薪酬、有薪年假等。

由新規定適用起,僱員如連續受僱於同一僱主四星期或以上,以及僱員的工時符合其中一項條件,便屬根據「連續性合約」受僱:每星期最少工作17小時;或當在某一星期工作少於17小時,在該星期及緊接過去三星期組成的四星期期間,為有關僱主工作不少於68小時。

勞工處FB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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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規定沒有追溯力,在新規定適用前的僱傭期,僱員仍須連續受僱於同一僱主四星期或以上,及每星期最少工作18小時才符合「連續性合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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