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處完成2星期的針對設有大型棚架樓宇維修工地特別執法行動,共巡查了467個建築地盤,發出249份書面警告及112張「敦促改善通知書」,並提出25宗檢控。
巴士的報記者攝
處方巡查後發現有問題的情況主要涉及地盤內禁止吸煙、走火通道和滅火器沒有保持良好狀況、不安全的高處工作及沒有提供個人防護裝備等違規情況。
處方表示,會繼續跟進違規地盤的改善情況,如不安全的工作情況持續,會依法處理。勞工處亦會繼續巡查已移除樓宇外牆棚網的工地,若發現仍有外牆工程在棚架上進行,將通知相關部門跟進。
勞工處。資料圖片
處方指如發現棚架上有物件墮下等迫切風險會即時執法,包括發出「暫時停工通知書」及提出檢控,而不作警告。勞工處重申,承建商必須嚴格執行所有地盤安全措施,以保障僱員的職業安全及健康。
房屋局表示有傳媒引述個別宏福苑業主指,在接受政府收購業權並收取現金,或選擇「特設銷售計劃」或「樓換樓」並收到新屋鑰匙後,30日內須遷出過渡性房屋,不再有租金補助,並不屬實。
局方強調,在宏福苑業主落實長遠居住安排之前,政府會在住宿和租金津貼方面,持續支援受影響居民。
大埔宏福苑。巴士的報記者攝
房屋局指,各過渡性房屋營運機構一向會為有需要住戶提供彈性遷出安排,30日並不是硬性規定,營運機構會按住戶實際需要靈活安排繼續暫時租住過渡性房屋單位,例如待新居裝修竣工及搬遷等。就宏福苑居民而言,無論是選擇自行安排長遠居所、「特設銷售計劃」或「樓換樓」,安排同樣適用。
租金補助方面,大埔宏福苑援助基金向每個宏福苑單位業主發放每年15萬元的租金補助。補助為期兩年,每半年發放一次,即每次發放7萬5千元。如業主選擇出售業權後收取現金而不參加「特設銷售計劃」,租金補助會發放至相關資金到帳日,業主可動用有關現金自行作長遠住宿安排。至於到帳日前獲得的租金補助,無須退還,但下一期補助將不會獲發放。
房屋局。政府新聞網圖片
如業主選擇參加「特設銷售計劃」,租金補助將繼續發放至在相關資助出售房屋單位的入伙日、即領取單位鑰匙的日期,即業主長遠住宿需要已有適當安排後,而同樣入伙日前已獲得的租金補助亦無須退還,惟下一期補助將不會獲發放。
房屋局「解說專隊」會向宏福苑業主清楚解說相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