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歲女兼職售貨員涉於2021年11月至2022年5月期間,疑因感情糾紛,在社交平台的群組上先後發布包含事主個人資料的訊息,並對她作出負面評論及指控,被控4項未獲資料當事人同意下披露其個人資料罪。案件4月21日於東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暫毋須答辯,主任裁判官徐綺薇把案押後至6月16日,以待辯方索取法律意見,同時批准控方就女事主名字等個人資料的匿名令及加密令申請。被告獲准以現金3000元保釋外出,期間不得騷擾控方證人。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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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劉嘉茵(35歲,兼職售貨員)被控於2021年11月25日、2022年5月15日、5月21日和12月1日,在香港,在未經資料當事人女子X的相關同意下,在Facebook一個名為「反二奶小三出軌大聯盟」的群組,披露該當事人的個人資料,即其中文姓名、英文姓名、教名、職業、工作的大廈、居住地區及相片,意圖導致該當事人或其任何家人蒙受指明傷害,或罔顧該披露是否會或相當可能會導致該當事人或其任何家人蒙受指明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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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在東區審理。
法國一家知名百貨公司因安裝監控而沒有告知員工,遭罰10萬歐元。
知名百貨公司遭到指控
據外媒報道,莎瑪麗丹百貨(La Samaritaine)創建於1870年,從前是普通市民買內衣、買傘、買茶壺的地方,後來被LVMH收編,成為奢侈品買手的天堂。然而,今年9月,法國國家資訊與自由委員會(CNIL)指控這家百貨在員工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在儲物區偷偷裝了監控,還帶咪高峰,要處罰10萬歐元(約91萬港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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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裝成煙霧探測器
莎瑪麗丹百貨給出的理由是防盜。2023年8月,莎瑪麗丹百貨發現庫存被偷情況嚴重,決定安裝監控,並將其喬裝成天花板上的煙霧探測器,不僅拍得清,還能錄音,但沒有告訴員工。直到幾周後,有人注意到儲藏室的煙霧探測器不對勁,最終揭發事件。
罰款10萬歐元
事發後,攝像頭很快被移除。法國CNIL亦發出正式裁定,莎瑪麗丹百貨在未通知員工、未告知數據保護專員、未進行風險評估的情況下,暗中安裝帶有錄音功能的監控,違反了多項GDPR條款,罰款10萬歐元。
示意圖。設計圖片
在極端情況下可以臨時裝監控
CNIL還特別強調了一點:僱主在極端情況下可以臨時裝監控,但必須滿足如下條件:真的有合理風險(比如短期內頻繁被盜),明確設備使用時間+範圍+用途,做好GDPR影響評估,通知數據保護專員,刪除數據,不過期、不過度、不錄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