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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師公會譴責陳淑莊違反行為守則 令支付14 萬訟費

大律師公會譴責陳淑莊違反行為守則 令支付14 萬訟費

大律師公會譴責陳淑莊違反行為守則 令支付14 萬訟費

2023年04月25日 08:32

香港大律師公會昨發出通告公布,「佔中九子」之一的前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於本年初承認違反大律師行為守則,可引致大律師專業聲譽受損,於上月31日被公會紀律審裁團譴責,個案詳情抄送司法界、律政司、律師會、法律援助處、當值律師計劃及破產管理處等,同時刊登在公會網站,維持3個月;另命令陳淑莊須支付公會14萬元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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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承認違反大律師行為守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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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於2021年中離港赴台灣定居的陳淑莊透過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在今年1月20日向紀律審裁團承認有關違反專業操守的行為。資料圖片

早於2021年中離港赴台灣定居的陳淑莊透過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在今年1月20日向紀律審裁團承認有關違反專業操守的行為。資料圖片

佔中九子之一陳淑莊遭大律師公會譴責, 令支付14 萬訟費。

佔中九子之一陳淑莊遭大律師公會譴責, 令支付14 萬訟費。

據悉,大律師公會於去年8月9日收到針對執業大律師陳淑莊的投訴,指她因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兩罪罪成,判處入獄八個月,緩刑兩年,其後亦被上訴庭駁回其上訴,投訴人認為陳淑莊的刑事罪行,不但違反公會的專業守則,更損害公會及大律師的專業形象及聲譽。

早於2021年中離港赴台灣定居的陳淑莊透過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在今年1月20日向紀律審裁團承認有關違反專業操守的行為,並向審裁團作出求情稱,陳淑莊於2003年4月成為執業大律師,2008年至2012年以及2016年至2020年先後兩度成為立法會議員。2014年9月26及27日共有三場在金鐘添美道的公開集結,於2019年4月「佔中九子」分別被裁定串謀犯公眾妨擾罪、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等罪名成立,而陳淑莊則因健康問題獲主審法官輕判入獄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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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耀鴻指陳淑莊於案發期間是以其政客出現集會,而非以大律師身分參與,佔中運動的根本動機是爭取真普選,以及要求釋放被捕學生領袖,原審法官陳仲衡認為佔領行動所造成的公眾妨擾非常嚴重,佔領馬路對民眾上班造成一定程度的不便,但陳在整件事中沒有任何個人得益。陳只是行使她的言論自由及集會自由,而集會也是和平及非暴力,故事件屬單一及特殊情況。

惟由三名資深大律師及大律師組成的紀律審裁團卻認為陳淑莊被法庭裁定因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等兩罪成,其行為應受譴責,雖然陳沒有以其大律師身分在集會中發言,但眾所周知陳淑莊是公民黨的關鍵人物,也同是執業大律師,她知道或相信群眾會因其演說受影響參與佔領卻無警告,目的為癱瘓交通和對公眾地方構成阻礙。

早於2021年中離港赴台灣定居的陳淑莊透過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在今年1月20日向紀律審裁團承認有關違反專業操守的行為。資料圖片

早於2021年中離港赴台灣定居的陳淑莊透過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在今年1月20日向紀律審裁團承認有關違反專業操守的行為。資料圖片

名字仍在大律師公會名冊中  惟已長時間無打官司

審裁團考慮她被刑事定罪後已受到懲罰,再加上配合公會,坦承投訴,乃決定陳須受譴責,及下令她需支付14萬元給公會,作為支付三名審裁團的訟費。

陳淑莊於2020年9月29日公布退出公民黨,不再擔任立法會議員的執業大律師陳淑莊,兩年前離港飛往台灣定居,雖然她的名字仍在大律師公會名冊中出現,但事實上她過去一段很長時間並沒有打官司,而一直相依為命的陳母因不肯離港,未有與陳淑莊同行,不過陳淑莊有委托親友代為照顧年老母親。

佔中九子之一陳淑莊遭大律師公會譴責, 令支付14 萬訟費。

佔中九子之一陳淑莊遭大律師公會譴責, 令支付14 萬訟費。

大律師公會代表團最後一日訪京行程,早上拜訪國務院港澳辦,與港澳辦第八局局長楊曉山會面。公會主席毛樂禮會面後表示,維護香港法治十分重要,公會有表達司法制度獨立運作的重要,亦有在涉外法治教育、另類爭議解決和國際法律界交流等方面交換意見。

國務院港澳辦公室。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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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樂禮下午總結訪京行程時,提到代表團共拜訪8個單位,其間如實反映公會認為對市民和公會重要的法律議題及公會意見。他認為純法律議題的專業交流,有助香港法律界繼續保持香港獨特的地位和優勢,協助本港聯通世界,做好超級聯繫人角色,為國家發展作出貢獻。

就大埔火災,毛樂禮表示感謝中央關心香港這宗慘痛事件,公會會成立小組研究涉及建築的條例。他說,因應目前有關建築的指引並無法律地位,公會會研究是否要提升至法律層面,又或違反指引的後果,以及應否提升針對包括臨時建築材料的指引。

他說,公會亦會研究如果涉及有問題的關聯公司,應否容許繼續經營。針對公眾關注的圍標議題,可研究是否要訂立專屬刑事罪行,以提高阻嚇作用。

香港大律師公會主席毛樂禮。香港大律師公會圖片

香港大律師公會主席毛樂禮。香港大律師公會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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