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師公會代表團最後一日訪京行程,早上拜訪國務院港澳辦,與港澳辦第八局局長楊曉山會面。公會主席毛樂禮會面後表示,維護香港法治十分重要,公會有表達司法制度獨立運作的重要,亦有在涉外法治教育、另類爭議解決和國際法律界交流等方面交換意見。
國務院港澳辦公室。資料圖片
毛樂禮下午總結訪京行程時,提到代表團共拜訪8個單位,其間如實反映公會認為對市民和公會重要的法律議題及公會意見。他認為純法律議題的專業交流,有助香港法律界繼續保持香港獨特的地位和優勢,協助本港聯通世界,做好超級聯繫人角色,為國家發展作出貢獻。
就大埔火災,毛樂禮表示感謝中央關心香港這宗慘痛事件,公會會成立小組研究涉及建築的條例。他說,因應目前有關建築的指引並無法律地位,公會會研究是否要提升至法律層面,又或違反指引的後果,以及應否提升針對包括臨時建築材料的指引。
他說,公會亦會研究如果涉及有問題的關聯公司,應否容許繼續經營。針對公眾關注的圍標議題,可研究是否要訂立專屬刑事罪行,以提高阻嚇作用。
香港大律師公會主席毛樂禮。香港大律師公會圖片
政府因應大埔宏福苑火災計劃在今年內就修訂《建築物管理條例》提出立法建議,以減低圍標風險。香港大律師公會對整體改革方向原則上予以支持。
宏福苑。巴士的報記者攝
就大型維修及大額採購的授權書與投票規則,公會認同需要收緊,並支持為持有授權書的數量設定限制。公會亦贊成要求授權書在業主會議舉行前96小時交回,並在會議前48小時把授權書公開。惟對於把可獲授權人士局限於親屬或同一屋苑其他業主,公會抱有保留,理由是這類限制會過度削弱業主的自由與自主權。公會認為,只要加強核實程序,虛假或偽造授權書的風險已足以應對,毋須就授權對象的身分設限。公會同時建議研究建立中央電子投票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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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型維修工程採購方面,公會原則上同意引入分級制度,並提高法定人數及親自投票的要求。不過,公會提出,親自投票門檻應只適用於涉及重大安全考慮、潛在利益衝突或異常重大財務影響的合約,至於升降機維修、清潔或保安等日常服務合約則不在此列。公會亦支持擴大大型維修工程採購的利益申報要求,以及支持賦予土地審裁處法定權力。
香港大律師公會。資料圖片
至於當局計劃設立大廈管理上訴委員會,公會期望釐清上訴委員會的職權範圍、土地審裁處與上訴委員會在管轄權上的分工,以及上訴委員會所作決定是否一律不能受到司法覆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