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陣2019年舉行8.18流水式集會,大律師吳靄儀等7人涉案被裁定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吳靄儀判囚9個月緩刑2年,終極上訴敗訴。大律師公會其後投訴吳靄儀行為失當,經調查後大律師紀律審裁組今年6月8日以大多數裁定投訴不成立。大律師公會上星期五(8月7日) 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法庭推翻審裁組判決,宣佈投訴成立,吳靄儀違反《香港大律師行為守則》,下令審裁組訓誡吳靄儀,或發還另一審裁組重新考慮。
吳靄儀。資料圖片
申請人為大律師公會,擬答辯人為資深大律師郭莎樂、大律師趙芷筠及施麗珊組成的大律師紀律審裁組,利害關係方為大律師吳靄儀。
入稟狀指,吳靄儀自1988年成為大律師,執業至2025年12月31日。針對吳靄儀的專業失當投訴,指吳靄儀因參與2019年8月18日的未經批准集結而被定罪及判刑,其行為已構成可能損害大律師專業名譽或削弱公眾對大律師專業的信心,違反大律師行為守則。
入稟狀續指,法庭就8.18集會案已裁定各被告涉及對警方權威、法治和秩序的正面挑戰,加上案發時正值社會動盪,可視作加刑因素。該案的犯案行為是嚴重且不可接受,特別是公眾會期望執業大律師應尊重和守護法治。惟紀律審裁組沒適當考慮吳靄儀是否違反行為守則,卻錯誤參考海外案例來測試吳靄儀有否專業失當,相反法庭裁決已顯示吳靄儀出現專業失當,故投訴理應成立。
吳靄儀。資料圖片
入稟狀提到,吳靄儀2025年底退休,不再執業,但為維護公眾對大律師專業的信心,糾正紀律審裁組的法律錯誤,對於公眾利益至關重要。申請人大律師公會要求法庭推翻紀律審裁組的裁決,宣布投訴成立,並下令紀律審裁組向吳靄儀作出訓誡,或發還另一紀律審裁組重新考慮。
案件編號:HCAL1407/2026
英格蘭及威爾斯法律年度開啟典禮屬國際法律界一年一度的重要盛事,來自全球各地的司法機構、法律專業及法律機構領袖均會雲集一堂。9月30日,香港律師會會長湯文龍在倫敦出席英格蘭及威爾斯法律年度開啟典禮的首日活動,這已是他第三度以會長身份參加該項盛事。
首日行程之中,湯文龍先後出席英聯邦律師領袖會議,以及緊接舉行的法律年度開啟典禮律師領袖座談會。與會者來自亞太、歐洲、非洲、中亞、北美及拉丁美洲超過40個司法管轄區及國際法律組織,涵蓋各地法律協會、律師組織及國際法律機構的高層代表。這個場合為不同地區的法律界領袖搭建重要平台,讓各方就法律專業及司法工作的共同關注議題交換意見,討論範圍觸及英格蘭及威爾斯律師會有關流亡律師的研究項目、英聯邦律師協會「保護法律專業項目」,以及2027年第25屆英聯邦法律會議的籌備工作等。
律師會、大律師公會倫敦出席英格蘭及威爾斯法律年度開啟典禮
英格蘭及威爾斯法律年度開啟典禮屬國際法律界一年一度的重要盛事
如何維護公眾對法律機構的信心,是這次討論的核心主題之一。與會者圍繞法律協會及律師組織如何協作交換意見,包括維護法治、保障司法獨立及法律專業獨立、加強司法公義的可及性,以及促進公眾了解法律機構在社會中的角色。各地法律界領袖亦就公眾參與及公民教育分享看法,涉及透過不同措施提升數碼及公民素養、擴闊司法公義的可及性、與年輕一代加強互動,以及借助當代而易於理解的溝通渠道向社會傳遞法治價值。面對日益複雜的全球環境,包括政治兩極化、錯誤資訊及公眾對公共機構信任下降等挑戰,與會者普遍認同,法律專業團體有持續責任積極與社會各界溝通。
律師會、大律師公會倫敦出席英格蘭及威爾斯法律年度開啟典禮
這些討論與湯文龍在多個國際場合反覆強調的理念互相呼應:法治先行,因為信心先行。他認為,社會對制度、法律專業及司法體系的信心,是經濟繁榮、社會發展及國際合作的重要基礎,因此法治不僅是一項法律概念,更是建立公眾信任及國際信心的根基。香港律師會作為國際法律界的積極成員,將繼續致力加強與世界各地對口機構的聯繫,推動專業卓越發展,並就影響法律專業及司法工作的議題參與全球對話。
首日活動以傳統酒會及正式晚宴作結,該活動由英格蘭及威爾斯大律師公會於歷史悠久的林肯律師學院大禮堂主辦。這個場合讓來自不同司法管轄區的法律界領袖得以重聚專業友誼、建立新聯繫,並就共同關注的議題交流觀點。湯文龍將於10月1日出席於西敏寺舉行的法律年度開啟典禮崇拜儀式,繼續代表香港律師會參與這項重要的國際法律盛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