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早前入稟高等法院,要求宣布人大釋法不影響原訟庭及上訴庭批准聘用Tim Owen的決定,又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撤回國安委指聘用Tim Owen有機會構成國安風險及有違國安利益,並建議入境處拒絕Tim Owen工作簽證的決定。兩案28日早於高等法院開庭處理,黎智英一方認為國安委只是有權對是否涉及國家安全問題作出判斷和決定,建議入境處拒絕批出工作簽證則是越權,為本港法院司法管轄權的範圍;律政司則認為人大釋法指明國安委所作決定不受司法覆核,故法庭應拒絕司法覆核許可申請。首席法官潘兆初需時考慮,將於一個月內頒布書面判詞。
黎智英司法覆核案,黎智英女兒也來到法庭。
黎智英司法覆核案,律政司代表袁國強資深大律師到法庭。
高等法院出入口附近共有近25名反恐特勤隊警員荷槍實彈到場戒備,是日法庭預留65個座位予記者到庭旁聽,另預留近325個座位予公眾到庭旁聽。黎智英一方由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大律師關文渭、大律師黃雅斌等代表。律政司由資深大律師袁國強及大律師何卓衡代表。黎智英女兒亦到庭旁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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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司法覆核案,律政司代表袁國強資深大律師到法庭。
黎智英司法覆核案,黎智英代表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到庭。
黎智英司法覆核案,黎智英女兒也來到法庭。
黎智英司法覆核案,黎智英代表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到庭。
黎智英入稟高院提出司法覆核
彭耀鴻提到,行政長官去年11月原本建議全人常委根據《香港國安法》第六十五條作出解釋,以釐清根據《香港國安法》的立法原意和目的,沒有本地全面執業資格的海外律師或大律師可否以任何形式參與處理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的工作。但人大釋法在明知行政長官的問題內容的情況下,選擇不直接解答問題,只是解釋了《香港國安法》第十四條及第四十七條。
高院警方戒備情況。
根據《香港國安法》第十四條,香港國安委有權對是否涉及國家安全問題作出判斷和決定,彭耀鴻強調法院在審理國安案件中遇有涉及有關行為是否涉及國家安全,或者有關證據材料是否涉及國家秘密的認定問題,應當向行政長官提出並取得行政長官就該等問題發出的證明書,但只是在法院沒有向行政長官提出並取得行政長官發出的證明書的情況,香港國安委才可判斷案件是否涉及國家安全或國家秘密的認定問題,而香港國安委只是可以決定案件是否涉及國家秘密,沒有權力去決定其他事項,故認為香港國安委應該根據《香港國安法》第十四條的規定去行使其職責,在決定案件是否涉及國家秘密後,交由法庭衡量Tim Owen可否代表黎智英抗辯。
高院警方戒備情況
雖然香港國安委作出的決定不受司法覆核,但根據《香港國安法》第四及第五條,「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應當堅持法治原則」,故認為如國安委的決定越權,法庭應當干預以維護法治原則。彭耀鴻指律政司認為國安委的權力大於行政長官,但卻沒有指如國安委越權時可否被司法覆核。彭耀鴻舉例指,假如國安委認為在場所有人士危害國安,便下令把所有人監禁,便會令國安委的權力過大,不止決定案件是否涉及國家安全或國家秘密。袁國強則指其例子並不代表律政司的立場。
高院警方戒備情況。
高院警方戒備情況。
高院警方戒備情況。
特區政府強烈譴責英國廣播公司,刻意作出有關黎智英健康狀況的不實報道,企圖捏造事實誤導公眾,刻意為黎智英塑造悲情形象,目的是掩飾其作惡多端並被法庭定罪的事實。
黎智英於2020年被捕。AP圖片
法庭的定罪裁決絕無任何政治考慮
特區政府發言人表示:「法庭就『黎智英案』頒下的裁決理由長達855頁,完全公開供公眾查閱,鉅細無遺地説明法庭對相關法律原則和證據的分析,以及裁定黎智英和三間被告公司有罪的理由。法庭在裁決理由中清楚表明,黎智英並非因其政治觀點或信念受審。法庭的定罪裁決有理有節,充分展現法庭嚴格依照法律和證據作出裁決,不受任何干涉,更絕無任何政治考慮。」
英國廣播公司位於倫敦的總部。AP圖片
「法庭指出,不論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前或後,黎智英的唯一意圖就是,即使要犧牲中國和香港特區人民的利益,也要謀求中國共產黨倒台。此外,法庭認為黎智英是三項控罪所指的串謀的首腦,他的所作所為顯示他意圖實施該等串謀,對中國和香港特區的國家安全構成威脅和傷害。」
發言人強調:「香港特區是法治社會,一直秉持有法必依、違法必究的原則。《香港國安法》第五條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2條明確訂明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應當堅持法治原則。倡議某種背景的人或組織不應就其違法行為和活動受到法律制裁,等同給予其犯法特權,完全違反法治精神。」
黎智英的健康受到適切照顧
發言人表示:「英國廣播公司在報道中所指有關黎智英的健康情況失實並極具誤導性。特區政府已多次指出,懲教署在處理黎智英的羈押安排時,跟其他在囚人士一視同仁。懲教署一直極為重視在囚人士的安全及健康。不論在囚人士的身分、年齡和國籍,署方一直致力為其提供安全、人道、合適和健康的羈管環境,包括提供合適和及時的醫療支援。」
懲教署。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在羈押期間所獲得的醫療服務是完備的。所有懲教院所都設有醫院或診療室,由衞生署派駐的醫生和擁有護理資格的懲教人員提供24小時的醫療服務。醫院管理局與衞生署所屬的專科醫生會定期到訪有關院所,為在囚人士提供專科診症和治療服務,當中包括牙科診治。如果在囚人士的牙齒出現健康問題,駐院醫生會轉介他們接受到診牙科醫生的診治。假如情況嚴重,在囚人士會被立刻轉送到公立醫院治理。」
「在2025年8月的公開法庭聆訊中,代表黎智英的資深大律師已向法庭清楚表明,黎智英在獄中一直獲得適切的治療和待遇,懲教院所為黎智英每日安排醫療檢查,且對黎智英在懲教院所內獲得的醫療服務沒有任何投訴,法官表示懲教署值得稱讚。而且在2025年12月15日法庭裁決當日,代表黎智英的資深大律師亦有在回應傳媒提問時清楚表示,眾人都能在法庭上看到黎智英的精神狀況。」
政府總部。
「懲教署於2021年及2022年曾經因應黎智英的齒科護理需要,為其提供牙齒診治。自此,黎智英的牙齒沒有出現過健康問題,亦沒有就齒科護理方面提出過任何訴求。另外,黎智英於2025年曾向懲教署提出有關指甲的問題,經院所醫生處方藥膏後已康復,並未曾出現過如有關報道所指稱指甲脫落情況發生。2025年8月,懲教署於公開法庭聆訊前安排黎智英就其所指稱心悸問題佩帶醫療儀器及處方心臟藥物,讓其在有需要時使用。直至目前,黎智英沒有再就心悸問題向懲教署作出任何訴求。因此,黎智英女兒所作的指控及包括英國廣播公司在內的有關媒體的報道完全是毫無事實根據。」
發言人指出:「別有用心的人士,包括黎智英的家人,和有關媒體對這些事實視而不見,繼續重複謊言和作出卑劣操作,其女兒近日更不斷企圖惡意抹黑香港特區政府和懲教署,令公眾誤信黎智英的羈押和醫療服務安排惡劣,卑劣用心昭然若揭。特區政府對此堅決反對,並予以強烈譴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