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名警長及3名警員於2018年駐守屯門警區特別職務隊時,涉嫌在1宗販運毒品案的刑事調查中捏造搜屋紀錄。4人否認1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經審訊後,裁判官黃國輝28日在屯門裁判法院裁定4人罪名不成立。
屯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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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名被告為45歲警長馮孝聰、38歲警員林耀然、32歲警員羅學鍵及31歲警員葉家豪。控罪指,他們在2018年3月15日至2018年4月3日,於香港在擔任公職期問或在與擔任公職有關的情況下,沒有合理辯解或理由,故意作出失當行為,即在調查一宗刑事案件期間作出已進行搜屋的虛假記錄。
案件在屯門裁判法院判決。
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的證監會時任副總監鄧映霞,加控被被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
鄧映霞涉嫌在證監會調查涉及一間上市公司的懷疑「造市」活動時,向受調查人士提供意見,建議他們如何應對證監會的調查,包括銷毀可能涉案的證據,案件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廉署經進一步調查及按律政司法律意見,加控被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裁判官高偉雄批准控方申請修訂控罪書,加控被告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違反普通法。案件押後至12月30日再提訊,屆時控方會申請將案件轉介區域法院審理,被告獲准繼續保釋。
49歲的被告是時任證監會法規執行部市場失當行為組副總監,早前被控一項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名,違反普通法及《刑事罪行條例》。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經調查後於去年4月與證監會採取聯合行動並拘捕被告。
案發時,證監會正就涉及上市公司China Gas Industry Investment Holdings Company Limited的虛假交易及市場操控活動進行調查。雖然被告不需參與調查工作,她可藉其職權查閱該「造市」調查的機密資料,但不得向未經授權人士洩露該等機密資料。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新增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22年7月15日至28日期間,在擔任公職期間或與其公職相關的情況下,無合理辯解或理由,故意作出不當行為。被告涉嫌沒有向證監會申報利益衝突,或沒有向證監會披露她與上述「造市」調查的4名受查人士有社交接觸,並建議他們如何應對該項「造市」調查,以阻礙證監會可能採取的調查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