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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飲料容器生產者責任計劃5.1實施 環保署接約900宗申請

玻璃飲料容器生產者責任計劃5.1實施 環保署接約900宗申請

玻璃飲料容器生產者責任計劃5.1實施 環保署接約900宗申請

2023年04月30日 13:33 最後更新:18:55

玻璃飲料容器生產者責任計劃5月1日全面實施,玻璃樽裝飲品供應商包括製造商和進口商,必須先向環保署登記成為登記供應商,方可在本港分發玻璃樽裝飲品,否則即屬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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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指,登記供應商須履行法定責任,包括呈交申報、保留與申報有關的紀錄、繳付容器循環再造徵費及呈交周年審計報告等。登記供應商若就其飲料產品的玻璃容器設有回收和重用的安排,可向環保署申請豁免徵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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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飲料容器生產者責任計劃5.1實施,環保署接約900宗供應商申請。(資料圖片)

玻璃飲料容器生產者責任計劃5.1實施,環保署接約900宗供應商申請。(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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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4月底,環保署已接獲約900宗供應商登記申請,當中有登記供應商自設回收重用安排,從市面上收集其品牌的廢玻璃飲料容器,經清洗及消毒妥當後重新裝樽,並向環保署申請豁免徵費。環保署已向兩間登記供應商發出豁免徵費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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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人指,在計劃實施初期,將展開新一輪推廣活動,以提醒並協助業界準時遞交申報及繳付容器循環再造徵費的責任,亦會透過不同途徑對懷疑違規的商戶,展開調查及採取執法行動。

玻璃飲料容器生產者責任計劃5.1實施,環保署接約900宗供應商申請。(資料圖片)

玻璃飲料容器生產者責任計劃5.1實施,環保署接約900宗供應商申請。(資料圖片)

環保署表示,自2008年起運作、位於元朗牛潭尾的動物廢料堆肥廠,設備已經超出使用壽命,運作效能逐漸下降,廠房每日可處理馬廄廢物的能力,亦不足以應付本港每日約80公噸的馬廄廢物產生量,未能送往堆肥廠的馬廄廢物需運往堆填區棄置。署方正研究以更現代化及更合乎環保概念和成本效益的方式處理馬廄廢物,將適時公布有關詳情及現有堆肥廠的安排。

本港每日約有80公噸的馬廄廢物產生量。資料圖片

本港每日約有80公噸的馬廄廢物產生量。資料圖片

牛潭尾堆肥廠採用密封式技術把含馬糞、稻草或紙類墊料、馬匹飼料等的馬廄廢物轉化成堆肥。環保署說,堆肥廠目前備有堆肥存量約200公噸,足以滿足未來一段時間的業界需求。

環保署正研究更現代化的方法處理馬廄廢物。

環保署正研究更現代化的方法處理馬廄廢物。

署方同時了解堆肥廠產出的堆肥產品,現時除用於農業及種植外,亦有用作抑制野草生長的覆蓋物等其他用途,現時正積極向本地農戶推廣本港各廢物處理設施生產的再生產品,包括環保園生物炭生產試驗設施產出的生物炭、Y.PARK產出的木碎覆蓋物及O∙PARK1 產出的堆肥,協助農戶認識並使用這些同樣能有效改善土壤及種植的環保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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