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湯家驊:蔡玉玲查冊案裁決清晰介定新聞屬查冊理由 毋須再修例

湯家驊:蔡玉玲查冊案裁決清晰介定新聞屬查冊理由 毋須再修例

湯家驊:蔡玉玲查冊案裁決清晰介定新聞屬查冊理由 毋須再修例

2023年06月05日 14:34

港台《鏗鏘集》時任編導蔡玉玲2020年以車牌查冊來報導元朗「721」事件,其後被裁定2項為取得道路交通條件下的證明書明知而作出虛假陳述罪成,罰款6000元,蔡玉玲不服定罪早前上訴至終審法院。終審庭5日早裁定上訴得直,判蔡玉玲勝訴,撤銷定罪。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認為,裁決已經確認傳媒查冊包含在「其他有關交通及運輸的事宜」中,政府毋須修例,已足以保障查冊權利。

蔡玉玲向記者展示審庭裁決。

蔡玉玲向記者展示審庭裁決。

蔡玉玲見記者。

蔡玉玲見記者。

判詞提到當日蔡玉玲申請的選項「其他有關交通及運輸的事宜」,必須被理解為涵蓋任何其他與交通或運輸事宜有關的事務,沒有明確理由限制為申請者本人使用車輛作交通或運輸相關的事宜,言論及新聞自由受憲法保護,沒有理由將真誠的新聞調查——針對車輛的註冊車主與其車輛使用與某罪行有可能關聯——排除在「其他有關交通及運輸的事宜」以外,所以不涉虛假陳述。

更多相片
蔡玉玲向記者展示審庭裁決。

蔡玉玲向記者展示審庭裁決。

蔡玉玲見記者。

蔡玉玲見記者。

蔡玉玲見記者。

蔡玉玲見記者。

蔡玉玲當日查冊車牌,調查出現在現場的車輛。(節目截圖)

蔡玉玲當日查冊車牌,調查出現在現場的車輛。(節目截圖)

湯家驊。(資料圖片)

湯家驊。(資料圖片)

蔡玉玲終極勝訴。

蔡玉玲終極勝訴。

蔡玉玲見記者。

蔡玉玲見記者。

蔡玉玲當日查冊車牌,調查出現在現場的車輛。(節目截圖)

蔡玉玲當日查冊車牌,調查出現在現場的車輛。(節目截圖)

湯家驊認為,以上的判詞內容已足以確保傳媒報道,是充分的查冊理由,並非現時的法例或查冊選項不完善,因此不須修例或改動查冊表格。

湯家驊。(資料圖片)

湯家驊。(資料圖片)

蔡玉玲終極勝訴。

蔡玉玲終極勝訴。

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名海關時任高級關員,控告她涉嫌於申請從事有薪外間工作時,以載有虛假陳述的申請表格誤導海關,聲稱自己過往一年沒有從事任何外間工作。她獲廉署准予保釋,星期三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

被告是42歲的李桂華,被控一項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載有虛假陳述的文件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以及一項欺詐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其中一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22年3月,使用一份載有虛假陳述的申請表格向海關申請從事醫療輔助隊外間工作。被告涉嫌誤導海關,在表格上報稱自己於提出申請前約一年內沒有從事任何外間工作。廉署調查顯示,被告於提出該項申請前,於2021年中至2022年初期間曾多次參與醫療輔助隊的有薪外間工作,從而獲取薪金共逾10萬元。

海關於疫情期間曾實施在家候命工作安排,人員需留在家中候命並不得從事外間工作,否則會被視作缺勤。另外一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20年2月至2021年1月期間,向海關訛稱曾先後28次在家候命工作,並意圖詐騙海關不扣減薪金共逾19000元。惟廉署調查發現被告於上述期間,在沒有向海關申請休假情況下,參與醫療輔助隊的有薪外間工作並獲取薪金共逾8800元。廉署是接獲海關轉介的貪污投訴,展開調查而揭發相關罪行。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