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聯約見保安局局長鄧炳強等官員,反映對本港口岸推進落實「合作查驗、一次放行」的通關模式的看法,討論延長個別口岸開放時間等問題。
劉國勳FB圖片
有份出席會面的立法會議員劉國勳在會後說,局方對民建聯的建議反應正面,他引述當局表示,同意在未來的新口岸採用「合作查驗、一次放行」模式,包括在2025年啟用的新皇崗口岸及規劃重建的沙頭角口岸,並會與內地商討落實細節。劉國勳說,歡迎保安局的積極回應,希望當局考慮在現有口岸部分通道亦採用有關模式作為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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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國勳表示,在會上向局方反映,希望增加24小時通關口岸,例如深圳灣口岸、蓮塘/香園圍口岸等,並建議延長通關時間和落馬洲支線管制站開放時間,希望與羅湖口岸看齊。他表示,鄧炳強反應正面,又引述局方指出,如港鐵等機構無問題,當局願意配合;至於蓮塘/香園圍口岸,劉國勳引述當局認同延長開放時間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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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國勳認為,便利通關有助香港融入國家發展大局,推動北部都會區發展,期望能盡快落實相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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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局局長行使《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所賦予的權力,在憲報刊登命令,禁止「香港議會」及「香港民主建國聯盟」在香港特區運作或繼續運作,即行生效。
保安局。資料圖片
保安局發言人表示,保安局局長較早前分別向該兩個組織發出書面通知,讓兩個組織可在命令發出前提交申述,並在提交申述期限前收到「香港議會」的申述,但在提交申述期限前,並無收到「香港民主建國聯盟」的申述。
發言人說,保安局局長經小心考慮所有相關資料,包括「香港議會」提交的申述後,合理地相信禁止「香港議會」及「香港民主建國聯盟」在特區運作或繼續運作,是維護國家安全所需者,因此已根據《國安條例》規定,在憲報刊登命令,禁止該兩個組織在香港特區運作或繼續運作。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資料圖片
發言人又說,保安局局長已命令禁止「香港議會」及「香港民主建國聯盟」在香港特區運作或繼續運作,該兩個組織已即時成為受禁組織,任何人從事《國安條例》第62至65條所訂明的行為,即屬犯罪,包括以受禁組織的幹事或成員身分行事,或自稱或聲稱是受禁組織的幹事或成員;代受禁組織進行任何活動;參與受禁組織的集會;煽惑他人成為受禁組織成員;向受禁組織提供任何形式的援助或為其牟取會費或援助等,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1百萬元及監禁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