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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國勳回應是否競逐連任稱有新想法適時公布 龍漢標稱很快公布

政事

劉國勳回應是否競逐連任稱有新想法適時公布 龍漢標稱很快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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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國勳回應是否競逐連任稱有新想法適時公布 龍漢標稱很快公布

2025年10月15日 11:59 最後更新:12:44

新界北立法會議員、民建聯的劉國勳被問到是否競逐連任議員,他說有些新想法,已與黨溝通,稍後合適時間會公布。

新界北立法會議員、民建聯的劉國勳。資料圖片

新界北立法會議員、民建聯的劉國勳。資料圖片

被問到早前考到測量師牌照是否為「新想法」鋪路,劉國勳又說,自己一直在議會關注北部都會區發展,可以在不同方向作出貢獻。至於會否由北區區議員姚銘接替自己參選,劉國勳說今日是對方生日,祝福他心想事成。

至於74歲的地產及建造界議員龍漢標被傳媒問及會否角逐連任,他說很快會公布。

地產及建造界議員龍漢標 (左)。資料圖片

地產及建造界議員龍漢標 (左)。資料圖片

75歲的實政圓桌議員田北辰被問到會否角逐連任,他說在選舉提名期之前會交代。至於有無年齡壓力,他說屆時會解釋得清清楚楚。

近月多宗僭建定罪,包括紅山半島僭建個案,罰款由3萬至8 萬不等,特區政府正草擬法例大幅加強罰則,據屋宇署建議,最嚴重的情況下,可罰款200萬元及監禁2年,小型僭建最高罰則包括罰款40萬及監禁1 年。條例草案料明年上半年提交立法會。

立法會議員謝偉銓接受《巴士的報》專訪時建議,應從僭建行為的經濟得益角度計算罰則,遏止違規建築。

紅山半島山泥傾瀉暴露大量嚴重僭建。(資料圖片)

紅山半島山泥傾瀉暴露大量嚴重僭建。(資料圖片)

本周一名元朗西邊圍村屋業主,因在天台僭建面積約27平方米的建築物,遭屋宇署發出清拆令,但業主沒有履行,最終遭檢控,被定罪及罰款逾8萬元。2023年暴雨山泥傾瀉,暴露紅山半島多宗僭建,屋宇署其後發出97張清拆令,今年6 月,首兩名獨立屋業主被法院裁定罪名成立,分別被罰款3 萬元及8萬元,屋宇署向紅山半島30幢獨立屋提出檢控,法院陸續展開聆訊,料定罪罰款陸續有來。

不少業主對屋宇署發出的清拆令採取拖延策略,但事實上,根據現行《建築物條例》,任何人違反第14(1)條,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罰款40萬元及監禁2年;及可就罪行持續的每一天,另處罰款2萬元。

然而,大部份僭建案例都沒有判處40萬罰款及監禁,以近月的案例,都是罰款數萬元了事。

謝偉銓: 罰則太輕令很多人鋌而走險

立法會議員謝偉銓接受《巴士的報》專訪時表示,應從僭建行為的經濟得益角度計算罰則,有效遏止違規建築。

立法會議員謝偉銓(謝偉銓Facebook)

立法會議員謝偉銓(謝偉銓Facebook)

謝偉銓認為,不少僭建個案均涉及得益,例如劏房僭建牟利,但現行罰則未能反映其不當得益,「有的人拖幾年才被罰款,但他們所獲利益已經遠超過罰款,罰則太輕會令很多人鋌而走險,反正罰款也不是很貴。」他建議政府考慮以僭建得益為罰款基礎,例如計算違規期間的租金收入,按僭建時間長短相應提高罰則,從而加強阻嚇作用,「加大罰則讓他們無利可圖。」

當局建議最高罰款由40萬增至200萬   小型僭建最高40萬

根據屋宇署修訂《建築物條例》建議,提出條例修訂後,新增的小型工程如簷篷、晾衣架等,若未符法例要求,屋宇署可發出清拆令,該署建議不遵辦清拆令引入1萬元定額罰款,若施加定額罰款後仍不清拆,將提出檢控,首次定罪維持最高罰款20萬元及監禁1 年,新增再次定罪罰款40萬元及監禁1 年。

危及公眾安全或嚴重違法的嚴重僭建物,如紅山半島的僭建物,屋宇署舉例稱紅山半島有住戶僭建泳池,導至周圍出現斜坡山泥傾瀉。

紅山半島僭建泳池。(圖片來源: 屋宇署修訂《建築物條例》建議諮詢文件)

紅山半島僭建泳池。(圖片來源: 屋宇署修訂《建築物條例》建議諮詢文件)

對於這類僭建,屋宇署提出,未獲該署批准而搭建僭建物,最高罰則由罰款40萬及監禁2年,提高至罰款200萬及監禁2年,並修訂條文字眼,以降低檢控門檻,讓業主不能以不知道是僭建物為抗辯理由。

不遵辦清拆令,最高罰則由罰款20萬及監禁1 年,提高至罰款30萬及監禁2年,再次定罪則提高至罰款60萬及監禁2年。

與市民日常生活相關而風險低的工桯,如符合指定尺寸的簷篷、圍封露台、「街影樓」等,由合資格人士進行檢測或定期檢核後可保留。

與市民生活相關、條例修訂生效前小型僭建物經檢測後或可保留。(圖片來源: 屋宇署修訂《建築物條例》文件)

與市民生活相關、條例修訂生效前小型僭建物經檢測後或可保留。(圖片來源: 屋宇署修訂《建築物條例》文件)

加強規管承建商與小型工程

對於現存的僭建物,謝偉銓認為應分輕重處理,新建僭建物必須立即取締,「這樣才不會愈來愈多」;而一些低風險且不影響樓宇結構安全的輕微改動,如安裝冷氣機支架或為長者加設的擋雨蓋,則可考慮放寬處理,但須符合安全標準並事先向屋宇署申請許可。

謝偉銓建議政府應加強對承建商的資格審查,以及對小型工程的監管,承建商完成工程後需向屋宇署提交資料備案,供部門抽查確保符合安全標準。

同時,政府亦可適當授權業界對僭建進行監督,謝偉銓舉例稱,政府可為物業管理公司人員提供專業培訓與基本指引,適當賦予權力和責任,讓他們在發現違規裝修或僭建時可第一時間制止,並通報政府部門,有效阻嚇僭建。

立法會議員劉國勳在接受專訪時強調,任何改動及加建工程均須合規合法,政府未來將加強打擊。他指出,政府已對部分清潔工程、小型工程放寬措施,此類工程可按照「簡化規定」展開有關工程,由合資格的訂明建築專業人士簽署證明,無須正式入則。根據屋宇署資料,目前有187項小型工程及30項指定豁免工程(如室內油漆、批灰等),無須預先獲得屋宇署批准圖則和書面同意即可展開。

立法會議員劉國勳。巴士的報記者攝

立法會議員劉國勳。巴士的報記者攝

如何應對僭建問題,劉國勳指政府已有相應措施,如進行罰款、監禁等,亦有提出《建築物條例》修例建議。他認為,政府對於僭建問題的打擊力度可再加強,「在刑責上加強阻嚇力,另外加強宣傳教育、法例漏洞要進行修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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