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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速駕駛後提供虛假資料 29歲男司機罪成判入戒毒所

社會事

超速駕駛後提供虛假資料 29歲男司機罪成判入戒毒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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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速駕駛後提供虛假資料 29歲男司機罪成判入戒毒所

2023年08月18日 20:01 最後更新:21:43

29歲男司機已於懲教所被還押十四天,18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判入戒毒所。

一名案發時二十九歲姓黃男子,早前被裁定「車主因向警務人員提供司機資料時明知而作出虛假陳述」罪名成立,已於懲教所被還押十四天,18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判入戒毒所。

粉嶺裁判法院。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粉嶺裁判法院。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案情顯示,一輛私家車於2020年5月被偵速攝影機偵測到懷疑超速駕駛,人員經進一步調查後,發現該名男子為該輛私家車的登記車主,中央交通攝影機違例調查組遂向被告發出「要求提供司機身份詳情通知書」,其後被告填寫他人的個人資料在通知書內並交回給警方,調查人員經深入調查後,證實被告提供虛假資料以誤導警務人員,人員遂以「車主向警務人員提供司機資料時明知而作出虛假陳述」向該名男子提出檢控。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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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資料顯示,由2023年1月至7月期間,就超速駕駛及衝紅燈案件中,中央交通攝影機違例調查組已就約700宗相關車主或司機「沒有在要求下提供資料」提出檢控。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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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呼籲,跟據法例凡車輛司機被懷疑曾干犯交通罪行,或涉嫌與交通意外有關,登記車主及被懷疑該車輛司機,必須在二十一日內向警務人員提供涉案司機資料,而提供虛假資料或蓄意誤導警務,則屬嚴重罪行,最高刑罰可以被判處六個月監禁及罰款一萬元。此外,違法者更可能被吊銷駕駛執照。警方呼籲市民應做個守法負責任的駕駛者。

粉嶺裁判法院。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粉嶺裁判法院。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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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宏環球前執行董事詐騙脫罪 上訴庭駁回律政司上訴

2023年06月16日 13:28 最後更新:13:28

康宏環球前執行董事曹貴子涉嫌在2016年至2017年串謀兩名前董事陳麗兒及陳毅凱,向董事局隱瞞收購信盈國際一事屬關聯交易,經審訊後被裁定串謀詐騙及作出虛假陳述兩罪均罪脫。律政司就串謀詐騙罪的無罪裁決,以案件呈述方式提出上訴,要求上訴庭把案件發還予原審法官重新裁決。上訴庭6月16日頒布書面判詞,認為原審法官的無罪裁決沒有不合理之處,更非有悖常理,駁回律政司的案件呈述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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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歲商人曹貴子、48歲時任首席財務總監陳麗兒及53歲時任公司董事陳毅凱,同被控於2016年4月1日至2017年12月7日,隱瞞曹貴子持股訊息或沒有披露康宏財務收購信盈國際屬一宗關連交易,以至康宏於2016年9月5日用超過8900萬元收購信盈國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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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左至右:曹貴子、陳毅凱及陳麗兒。 資料圖片

由左至右:曹貴子、陳毅凱及陳麗兒。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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