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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盜偷深水埗路牌轉售他人收藏 警方再拘捕1男斥行為自私

怪盜偷深水埗路牌轉售他人收藏 警方再拘捕1男斥行為自私

怪盜偷深水埗路牌轉售他人收藏 警方再拘捕1男斥行為自私

2023年09月05日 13:07 最後更新:16:29

再多一名涉盜竊深水埗區街名路牌的本地男子被拘捕,警方斥責行為自私,提醒亦會觸犯刑事法例。

警方提供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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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早前接獲路政署報案,指深水埗區內接連發現多個於上世紀由政府部門安裝的路牌被盜竊,經調查後於8月17日拘捕一名本地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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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供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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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埗刑事調查署理總督察韋榮傑講述路牌連環盜竊案最新進展。警方提供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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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供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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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埗刑事調查署理總督察韋榮傑講述路牌連環盜竊案最新進展。警方提供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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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期間,警方亦相信這名疑犯在偷取路牌之後,以數千元港幣的價值,出售給一些不知名人士作收藏之用。同類型的事件在旺角和九龍城警區都有發生。

警方繼續追查並於8月23日再拘捕一名53歲本地男子,隨後於9月4日尋回其中一塊被盜的路牌。警方相信是因為早前高調的拘捕行動以及呼籲,令這一塊被盜的路牌被賊人棄置於上址。

警方提供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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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嚴重譴責上述行為,並表示,雖然路牌本身價值不高,但對於香港歷史發展有着相當重要的文化價值。這些路牌除了是屬於政府公物以外,亦都是社會大眾的公共財產,以收藏名義而作出盜竊的行為,實在非常自私,同時亦會觸犯刑事法例。

警方提供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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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條例》第九條「盜竊罪」,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監禁10年。同時根據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條例》第24條「處理贓物罪」,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監禁14年。警方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警方表示會繼續深入調查案件,務求追回被偷去的路牌,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旺角彌敦道621至623號一間珠寶店下午發生盜竊案,一名74歲懷疑涉案外籍男子被捕。

香港警察總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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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在下午1時許,警方接獲珠寶店職員報案,指有人在店內盜去一批約值13萬元首飾及飾物,企圖逃去。警員到場時,涉案男子已被職員截停,警員在他身上檢回全部失物,他正被扣查,案件交由旺角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三隊跟進。

旺角警署。巴士的報記者攝

旺角警署。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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