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紅山半島海邊冧山泥,暴露部分獨立屋涉嫌大肆僭建,其中一幢竟深掘斜坡加建3層,擴大了逾1500呎,極之驚人。我與一位曾擔任不同公職的商界高人談起此事,以他所見所聞,其實豪宅大屋僭建十分普遍,也存在已久,皆因當局難以查到,即使被揭發,罰則亦不痛不癢,沒有阻嚇力。他認為政府如要嚴打,唯有出兩招硬招。

紅山半島部分豪宅大屋涉嫌大肆僭建,有些甚至疑加建3層。商界高人說這類獨立屋僭建十分普遍,也存在多時,建議政府出兩硬招嚴打。
這位高人對豪宅買賣有一定了解,也認識不少住大屋的朋友,他說發展商出售一手豪宅物業時,一定照足法例所定規格,否則亦賣唔到樓。不過買家購入豪宅後,就可以大興土木改建,只要不影響結構,就做乜都得,例如挖地建地窖、蓋玻璃屋、擴大花園、加設泳池等等,因為閂埋門無人知,除非有人舉報,否則政府部門也不會去查。
他說豪宅大屋呎價高昂,僭建後增加兩三千呎,等於物業價值倍升,法律風險成本又不高,成為了僭建的最大誘因,令不少人有「唔僭建就笨」的心態。
高人多年前去一個山頂巨宅食飯,業主朋友知他有公職在身,話間屋剛入伙,一切依足政府批出的圖則,沒任何改動,還叫他周圍看一看。到臨走時,那朋友半講笑半認真說,以後間屋就會唔同晒樣。意即將有大量僭建,到時就不方便招待做官的朋友了。
商界高人說,僭建之所以成為常態,原因之一是,即使被當局發現,對業主的罰則一般都很輕。例如幾年前有一位工程界知名人士,經法庭審訊後,僭建罪名成立,卻只判罰款兩萬元。那人士身家以十億計,兩萬元等於搲痕,全無阻嚇力可言。
他說如要遏止僭建,唯有出重手增加罰則,按現時的《建築物條例》,僭建屬犯罪行為,一經定罪,可處罰款兼坐監1年,如果有住大宅人士因僭建被判入獄,不要說1年,就算1星期,都會怕得要死。
他認為政府還可出第二招硬招,就是追究負責僭建工程的承建商和專業人士,如果證明這些人協助業主違例改建,就要他們承擔法律責任。由於風險增加,業主以後要找專業人士搞僭建,都冇咁容易。

湯家驊敦促紅山半島部分業主主動自費找承建商修葺斜坡,以免將來要支付政府的天文數字賬單。
行會成員、資深大狀湯家驊也在fb帖文談及豪宅僭建問題,說「香港真如很多人所言有仇富情緒的話,這些人(紅山僭建者)很可能是當中始作俑者之一」。
他敦促紅山半島涉嫌僭建的業主,主動找承建商擬定修復斜坡的計劃,然後與政府商議,提出自行出錢補鑊。如果他們不這樣做,到政府動手進行穩固斜坡工程後,很可能向他們開出天文數字賬單,要求他們支付。由於山坡崩塌懷疑與僭建有關,業主在法律上處於不利位置,只能照付。
一場世紀暴雨,引爆了豪宅大屋僭建的大炸彈,據知政府今鋪必會嚴厲對待,要告的就告,而罰必重手,涉事業主將有大把手尾跟。如高人所言,政府應趁勢出鐵腕,殺一儆百,才可煞住豪宅大屋僭建之風。
時人物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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