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三讀通過改組中大校董會的修例,有份提出法案的中大校董張宇人表示,高興修訂獲得通過,相信在新校董會成立後,教學質素、科研、捐款都會有所提升。
被問及在新的校董會會否罷免中大校長段崇智及吳樹培,張宇人回應指「我唔知校董會做啲咩嘅嘢」,但他認為校徽問題花費近過千萬港元質疑為何不需要經過校董會,指他們關注相關問題一年半載,但未得到答覆。
至於修例花費約75萬港元開支,張宇人指相關費用現時由他和劉國勳及鄧家彪3人預支, 過去其他大學修例都為學校出錢,坦言「我係睇唔到咩原因唔應該畀」。
另外,張宇人在會議上發言時提到,《條例草案》在不足一年內走完立法程序,實有賴多方面的鼎力支持。《條例草案》的首要目的,是重組香港中文大學「校董會」,以完成「教資會」2002年《宋達能報告》和2016年《Newby報告》要求各「教資會資助院校」檢討其「管治及管理架構」,以達至「良好管治」的重要任務,力求做到大學校董會中「校外人士與校內人士的比例為2:1。
張宇人指出,20年來,中大歷經5任校董會主席、4任校長,兩次嘗試改組校董會但不成功,卻無端因此牽連大學管理,中大的管治,和中大近年來在學術上取得的顯著成就完全脫節;管治問題,反過來成為中大向前走的絆腳石,以致問題叢生。
對於主動提出《條例草案》而被批評是「越俎代庖」,張宇人指實際上是對荒唐現狀視而不見,重申提出「議員法案」旨在推動、落實20年來「校董會」「應做而未做」的校政改革。雖然他和另外兩位提出草案的議員劉國勳和鄧家彪在這段期間受到很多無謂攻擊,但也收到很多認識和不認識的社會人士、以及一些中大和非中大人的鼓勵,對《條例草案》表示支持,相信《條例草案》有堅實的社會基礎作支持。
他相信《條例草案》在獲得通過後,中大「校董會」將進入過渡期,按照《條例》的規定進行重組。他期待中大的管治問題能得以解決,讓中文大學大步向前走,走得更高、更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