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74歲患嚴重抑鬱症男子﹐在家中因瑣事斬傷40歲自閉症兒子,在高等法院被判監禁4年。
案情指被告為的前保安員,懷疑經常承受自閉症幼子的古怪行為而壓力倍增,去年因幼子用力打開櫃門撞到電視機而發生爭執,父親入廚房拿菜刀斬傷幼子額頭及手臂,他承認一項有意圖傷人罪。
法官李素蘭判刑時指,現年40歲幼子事後被診斷患有強迫症及自閉症,服藥治療後情況好轉,如果父母更早帶往求醫,或可避免本案發生。辯方求情表示,幼子現已原諒父親,但法官認為幼子只是沒有怨恨父親,不算是原諒父親。考慮案件所有因素及醫生報告不建議判處醫院令,給予父親認罪扣減後判囚4年。
法官相信被告出獄後,如果兩父子仍同住或會再發生衝突,被告服刑期間幼子有足夠時間尋找地方居住,兩父子期間亦會進行精神科治療,估計兩父子分開居住後,重犯機會也會大大減低。
案情指,被告與妻子及幼子同住在屯門山景邨景榮樓某單位,父子關係一直惡劣,經常爆發爭執,去年4月24日早上,幼子用力打開櫃門時意外撞到櫃上的電視機,兩人爭吵後被告情緒激動,被告拿起一張圓櫈被幼子搶走,被告推幼子入廚房後突然右手拿起菜刀,斬向幼子左臂兩下,幼子舉起右臂擋格,但仍不能阻止被告斬向其額頭、右前臂及右尾指,幼子暈眩並聽到被告大叫母親報警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