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勇者們」要認識美國的「國家利益」

博客文章

「勇者們」要認識美國的「國家利益」
博客文章

博客文章

「勇者們」要認識美國的「國家利益」

2023年11月09日 18:30 最後更新:18:29

昨天提到,有美國記者著書大爆黃之鋒曾尋求美國政治庇護失敗的經過,值得再詳細分析。

那本新書書名叫《勇者們 (Among The Braves)》,作者是《華盛頓郵報》記者希巴尼·瑪塔妮(Shibani Mahtani)及《大西洋周刊 (The Atlantic)》的專欄作家提摩西·麥勞夫林(Timothy McLaughlin)。這兩個美國記者詳細披露黃之鋒尋求庇護的細節。書中提到,在2020年6月30日,《港區國安法》生效前夕, 黃之鋒當時已因為其他案件,被警方沒收護照,於是想仿效中國盲人異見分子陳光誠進入領事館尋求庇護逃出中國的方法,於6月30日早上,走進中環美國駐港總領事館對面的聖約翰大廈,那裡亦是美國駐港總領事館部分辦公地點,黃之鋒與兩個美國外交官員見面,在會面結束時,黃之鋒向兩人表示:「我不想離開,我想去美國領事館。」因為聖約翰大廈的辦公室與領事館不同,並不屬領事保護的範圍。結果黃之鋒被美領館官員拒絕,惟有離開。

書中指,黃之鋒的尋求庇護計劃,得到在美國的戰友、香港眾志前常委敖卓軒幫助,利用過去與美政府及議員的人脈進行溝通。敖卓軒曾透過中間人,向一位可直接與時任美國總統特朗普進言的議員求助,但最終未有回音。到《國安法》生效後,敖卓軒再以黃之鋒的名義向時任美國國務卿蓬佩奧求助,表示:「我正面對著實實在在的危險,將成為被捕的主要目標,我請求美國保護…包括能安排我到美國作庇護申請。」

書中引述蓬佩奧召集了多位高級官員,討論黃之鋒的情況。會上有人認為,美國當時快將以間諜的理由關閉中國駐美國休斯頓的領事館,與會人士擔心,一旦正式宣布關閉中國駐休斯頓領事館後,若黃之鋒此時藏身於美國駐港總領事館,或會遭到北京報復,關閉香港的領事館,甚至隨時拘捕在港美國人,以換取美國交換黃之鋒。

此外,與會美國官員亦考慮到將黃之鋒偷偷送走的選項,由於唯一出走路線只有「水路」偷渡,經台灣海峽到菲律賓,但擔心會被中國海軍截獲,變成國際事件。故最後蓬佩奧及他的顧問決定,美國不能讓黃之鋒進入駐港領事館,亦無法協助他離港。書中最精警部分,是提到一名參與過程的美國官員向作者坦言:「國家利益和個人利益當前,你會試圖在兩者之間找到平衡。」

當然,美國政府「平衡」後的決定,是以美國國家利益為先。直到同年8月,敖卓軒再向眾議院議長佩洛西及參議員魯比奧求助,亦透過流亡英國的羅冠聰,與蓬佩奧見面時講述黃之鋒的困境,但事件仍無轉機。一個月後,2020年9月,黃之鋒被捕。

這本書講述黃之鋒乞求政治庇護被拒的完整過程,雖然書中充滿了美國的觀點,但亦暴露了殘酷的事實:

1.  黃之鋒並非大仁大勇,留港承擔責任,而是欲流亡美國,只不過是不得其門而入。

2. 美國基於本國實利考慮,視黃之鋒為「棄子」,書中引述美國官員那句,「美國在國家利益和個人利益找到平衡」,所謂的國家利益就美國利益,所謂個人利益就是黃之鋒的利益,而美國的平衡點很簡單,放棄黃之鋒的利益,保護美國的國家利益。

這本書的名字《勇者們》深具諷刺性。廣東人有個傳統講法,就是清朝的清兵「心口有個勇字」,既諷刺這些人「唔打得」,亦意味著這些人只有愚勇。

全世界各地希望當美國清兵的「勇者們」,都應先認清這個現實,白宮的決策是以美國的國家利益為優先,並不以「清兵們」的利益作為優先考慮。

盧永雄

Tags:

黃之鋒

往下看更多文章

美國何時制裁印度官員?

2023年12月01日 18:30 最後更新:20:07

美國眾議院外交事務委員會在11月29日,以39票贊成、0票反對下,通過《香港經濟貿易辦事處認證法案》,要求美國總統在香港不再享有高度自治的情況下,取消對香港經濟貿易辦事處的特權和豁免,走出這一項針對香港立法的第一步。

特區政府強烈譴責美國國會干涉香港事務。美國國會這種行徑,令我聯想到印度。

就在同一日,美國司法部公布,印度1名官員涉嫌在紐約買兇殺害1名美國籍的錫克教領袖,結果未成功。

紐約曼哈頓聯邦檢察官表示,52歲男子古普塔(Nikhil Gupta)涉嫌與1名印度負責安全和情報的官員合作,計畫暗殺1名提倡錫克教在印度北部建國的紐約市民。被鎖定攻擊的是擁有美國和加拿大雙重國籍、52歲的印度裔人潘努恩(Gurpatwant Singh Pannun)。潘努恩公開提倡錫克教徒建國,被印度政府視為眼中釘。

策劃暗殺的古普塔6月在捷克被捕,現在等待被引渡至美國。而古普塔聘請的殺手,正是美國臥底人員,所以被美國執法當局掌握暗殺詳情。 而加拿大總理杜魯多9月時表示掌控可靠證據,指控印度政府參與暗殺身在加拿大的錫克教領袖尼賈爾,尼賈爾今年6月在加拿大卑詩省被槍殺。相信加拿大是從美國得到情報,知道印度在美加兩地追殺鍚克教領袖。

這樣問題就來了:

1. 政治暗殺是最嚴重的暴力行為,嚴重違反美國倡議的民主自由原則。

2. 在境外進行政治暗殺更為嚴重,因為侵害了他國的主權。

3. 在美國境內策劃暗殺美國公民,從美國的角度而言,是最嚴重的事件。

但美國政府異常低調,只表示阻止一宗在美國本土暗殺錫克教分離主義派份子的陰謀,對印度政府參與其中已表達關切和警告。一句「關切和警告」就可以了事?

美國政府和國會這樣熱愛民主自由,愛當世界警察,面對印度這種嚴重的跨境暗殺行為,美國為何不制裁印度官員?為何不停止印度駐美使領館的外交豁免權,以免印度外交官直接在駐美使領館策劃暗殺事件?

這裏可以向美國建議一個制裁名單,包括制裁印度總理莫迪、印度內政部長阿米特·沙阿和印度情報局局長塔潘·狄卡,從美國的角度,怎能放過這些人呢?

美國當然不會這樣做,因為美國是一個雙重標準的國家。口頭講的是基於民主自由的國際標準,實際上做的是基於美國角度的利益標準。搞香港符合美國壓制中國的大目標,所以就搞香港。搞印度不符合美國壓制中國的大目標,因為美國要拉攏印度,搞其印太框架,圍堵中國,所以掂也不敢掂印度。

印度就睇死美國,處處騎在美國頭上。美國因俄烏戰爭要制裁俄羅斯能源,印度不單買俄羅斯石油自用,還加工之後賣到歐美,賺到盤滿缽滿,美國一聲也不敢哼。

結論是無論任何人要跟美國的指示行事,針對香港,就不要再提什麼民主自由原則,高舉「美國優先」的旗幟就可以了。

盧永雄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