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做了美政府和政客的「寵兒」多年,或者從沒想過,當大難臨頭時,對方竟冷面相向,不理他死活。此消息昨天爆出後,引起一陣哄動,政圈朋友出於八卦本能,想發掘更多他與美方的曖昧關係,而今日《大公報》重提黑暴期間一段關於他的跟踪報道,暴露了他在那敏感時刻與美領館高官密斟,朋友覺得很有意義,傳來與我分享。
黃之鋒和羅冠聰,在黑暴期間與美國駐港總領事館政治部主管(右2)密會,並與總領事見面。
在2019年8月6日,一直留意黃之鋒行踪的《大公報》記者發現,他與羅冠聰,以及2名貌似大學生的青年,在金鐘萬豪酒店等人,不多久就見一位外國女士出現與他們打招呼,各人聊了一會,她就帶眾人前往酒店一個房間。其後記者再查證,原來那外國女子來頭不小,是美國駐港總領事的政治部主管Julie Eadeh,他們去會見的,是美國駐港總領事。
那時候反修例騷亂已爆到七彩,黃之鋒和羅冠聰等正積極策動在9月搞全港學生大罷課,究竟美領館高官與他們密斟些什麼,沒有人知道,但可以肯定的,是與當時遍地開花的「勇武抗爭」有關。
其後有黃媒鬼拍後尾枕,說在埸的另外兩人,是香港大學學生黃程鋒和彭定浩,而黃之鋒向那個媒體証實確曾與美國駐港外交官見面,但強調只討論正於美國會進行立法的《香港人權及民主法案》,而自己早前訪美時,也曾跟美國國會議員面對面交流,而羅冠聰更見過國務卿蓬佩奧,他們今次與美國外交人員會晤並不奇怪。黃之鋒試圖對「密會」輕描淡寫,卻坦白承認了與美領館官員接觸。
記者在同一日還有另一「重大發現」,就是在中環交易廣埸見到前民主黨主席李柱銘、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與幾個外籍人士同行,前往大廈內的美國會所,其中一人正是Julie Eadeh。其後記者再追查,原來他們也是去會晤美國駐港總領事。美領館高級官員在這爆炸性時刻,分別找不同派別的「抗爭搞手」密談,所為何事,不說自明。
根據之前陸續揭露的資料,美國政府早在2012年黃之鋒搞「反國教」時,已慧眼看中了他和其組織,當時「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 己撥出10萬美元,通過「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成員間接提供給黃之鋒,作為其組織的活動經費。眾所周知,「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表面是宣揚民主的半官方組織,其實背後有中央情報局(CIA)的影子。
他在2012年搞「反國教」時,已被美政府看中,並間接給予其組織泵水,展開長達8年的曖昧關係。其後他更被捧為政治新星,成為《時代》雜誌的封面人物。
黃之鋒成為美方力捧的「新星」後,美國媒體也隨之展開「造神」行動,《時代》雜誌把他抬舉為封面人物,CNN亦專訪問他,讓這神奇小子大吹大擂,幕後與官方有計劃的宣傳不無關係。
政圈朋友仍在發掘黃之鋒與美國明交暗往的曖昧關係,目前已披露的內情,只是冰山一角,他仍有再掘的空間。不論如何,這段親密關係已隨着美方冷酷斬纜,而煙消雲散,黃之鋒在獄中想起此事,會否有慘被情騙的感慨呢?
時人物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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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真係亂晒龍!記者協會「黄到出汁」,本來與《華爾街日報》是同路人,但因主席鄭嘉如上任前被該報炒鱿,反目成仇,憤而私人刑事檢控僱主「阻止僱員參與工會」罪,案件近日開審。記協向來扮晒正義,但《華爾街日報》代表律師在庭上直指鄭嘉如「動機不良」、「不真誠」,一方面振振有詞公開說此案只涉新聞自由,與錢無關;另方面卻獅子開大口,向對方索取300萬元,人前人後兩套說話。除了動機被質疑,鄭嘉如聘請「重砲」資深大狀打官司,所費不菲,究竟錢從何來?是否動用2019年成立的「記者保護基金」?仍是個待解謎團。
這宗充滿吊詭的官司,事緣於2024年6月的記協改選,當時受僱於《華爾街日報》的鄭嘉如競逐主席之職,本來該報一向力撐「港人抗爭」,理應支持她,但料不到報社高層忽然變臉,要她退出選舉,並辭去當時在記協的職位。國有國法,家有家規,她作為夥計本應遵從,但她斷然拒命,决意參選,更透露上司曾向她表示,記協職位與報社職位不能共存,員工不應在港推動新聞自由,又說員工參與外間活動前,須得到公司批准。
《華爾街日報》本與記協是同路人,但忽然翻臉,阻止僱員鄭嘉如出任记協主席,因她拒不聽命,即辣手將她炒魷。
她當選主席後10多天,《華爾街日報》駐倫敦的國際主編Gordon Fairclough親自來港,通知她將被炒,原因是「要減省職位和工作」。這當然只是表面理由,她大為憤怒,己準備反撃。
其後她除了召開記者會鬧爆《華爾街日報》,還與對方展開談判,同時促勞工處檢控該報。不過她後來改變策略,對該報母公司作出私人刑事檢控,並聘請資深大狀祁志和大狀馬亞山為代表,打這場硬仗。
至於被告一方,代表律師為資深大狀蔡一鳴、大狀王子揚,他們日前向法庭提出中止聆訊,理由是「她提出檢控的動機不良」,而且「不真誠」。蔡一鳴在庭上說,鄭嘉如當日召開記者招待會時,聲稱事件涉及新聞自由,提檢控與金錢無關,但根據往來電郵,她在談判中曾提出兩個方案,1是支付「和解金」300萬元,2是讓她復職和正式道歉;並威脅僱主,若不支付這筆錢,便會作出刑事檢控。
記協主席鄭嘉如私人刑事檢控《華爾街日報》,案件近日開審,辯方律師直指她「動機不良」、「不真誠」,說她一方面稱檢控只涉新聞自由,與錢無關;另方面又向對方索取300萬。
被告代表律師認為,鄭嘉如之所以向《華爾街日報》提刑事檢控,因為若循民事追究,賠償額將有限。
該案昨天在東區裁判法院續審,由鄭嘉如出庭作供,法庭最後將判那一方打赢,有待下回分解。不過,此宗官司仍有一個耐人尋味的謎團待解,就是鄭嘉如聘請資深大狀和另一大狀為代表,花錢必不會少,她已幾年冇打工,之前只是個低薪記者,究竟錢從何來?令人感到疑惑。
一位朋友推測,記協於2019年黑暴期間成立了一個「記者保護基金」,當時在網上衆籌,籌得逾百萬元,用來支援被捕的記者,但後來一直見不到基金的資訊。鄭嘉如今次打官司錢,未必無可能動用這基金的錢,或者有其他秘而不宣的資金來源。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4年前曾質疑這基金的資金來歷,認為記協應開誠布公,公開基金的錢來自何方。他所提的疑問的確值得探究,鄭嘉如今次控告《華爾街日報》是否用這基金的錢,記協須向會員和公眾交代。
不論如何,辯方律師直指她「動機不良」,並質疑她「不真誠」,打官司是為錢,令外界對記協的公信力又再打一個大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