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電腦程式員疑煽惑他人不投票 涉違《選舉條例》被捕

電腦程式員疑煽惑他人不投票 涉違《選舉條例》被捕

電腦程式員疑煽惑他人不投票 涉違《選舉條例》被捕

2023年12月04日 18:06 最後更新:18:44

廉政公署拘捕一名電腦程式員,涉嫌於網上社交平台轉載他人杯葛選舉的貼文,觸犯《選舉條例》。

巴士的報資料圖片

巴士的報資料圖片

區議會選舉12月10日投票。廉政公署拘捕一名電腦程式員,涉嫌於網上社交平台轉載他人杯葛選舉的貼文,觸犯《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即「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被捕人38歲,是一名電腦程式員,涉嫌在2023年區議會選舉期間,於一個網上社交平台轉載煽惑他人杯葛該選舉的貼文。

廉署人員於行動中檢走被捕男子的手提電話,並扣留該男子調查,廉署不排除再有進一步執法行動。

政府圖片

政府圖片

廉署負責執行《選舉條例》,打擊所有涉嫌違反該條例的行為,以確保選舉公平、公正及廉潔。廉署提醒市民,公開呼籲他人杯葛選舉,有可能觸犯《選舉條例》第27A條,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監禁三年及罰款20萬元。廉署又呼籲市民嚴守法規,切勿參與不法呼籲或轉載相關違法內容,共同維護選舉廉潔公平。

廉署早前起訴一名香港高等教育科技學院前兼任講師,控告他向一名學生收取賄款20000元,以確保對方的畢業專題研習取得合格成績。被告星期四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

廉政公署。巴士的報記者攝

廉政公署。巴士的報記者攝

69歲被告承認一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斥責被告嚴重違反誠信,以權謀私,行為影響校方及學生在工程界的認受性,又將案件押後至本月17日判刑,其間被告還押懲教署看管。

東區裁判法院

東區裁判法院

案情透露,被告於案發時負責指導校內土木工程榮譽工學士課程學生的畢業專題研習,自去年11月起多次向一名學生揚言,不會給予畢業專題研習合格成績,他其後向對方索賄,表示可保證給予畢業專題研習合格成績。被告承認指示該名學生準備20000元現金,並約對方於去年12月10日會面,廉署人員於二人會面後拘捕被告,並在他身上搜出現金。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