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男子轉載煽惑他人杯葛區選帖文 廉署起訴並通緝已離港帖文原作者

男子轉載煽惑他人杯葛區選帖文 廉署起訴並通緝已離港帖文原作者

男子轉載煽惑他人杯葛區選帖文 廉署起訴並通緝已離港帖文原作者

2023年12月05日 12:43 最後更新:13:07

廉署落案起訴一名男子,個人網上社交媒體專頁轉載一則煽惑他人杯葛區議會選舉的帖文。廉署亦通緝帖文原作者、已離港的黃世澤。

廉政公署今早落案起訴一名男子,控告他涉嫌在今年區議會選舉期間,在個人網上社交媒體專頁轉載一則煽惑他人杯葛區議會選舉的帖文,被告下午被帶往粉嶺裁判法院答辯。另外,廉署獲裁判官簽發手令,通緝帖文的原作者、已離港的黃世澤。

巴士的報資料圖片

巴士的報資料圖片

涉案38歲男子文榮鋒,報稱是電腦程式員,被控一項罪名,即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作出煽惑另一人不投票的非法行為,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廉署說被告涉嫌在今年10月31日,在他個人網上社交媒體專頁上展示一則煽惑他人在該選舉中不投票的帖文。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調查發現,被告轉載的貼文,原本由黃世澤於選舉期間在兩個網上社交媒體平台發布,該貼文並附有一項超連結,內容為黃世澤在一個社交網站頻道煽惑他人在區議會選舉中不投票的直播影片。

政府圖片

政府圖片

廉署表示,向律政司徵詢法律意見後,今早落案起訴文榮鋒。因黃世澤已離開香港,廉署已向法院申請手令,並獲裁判官簽發手令通緝他。

廉署指,45歲的黃世澤,面對三項控罪,即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作出煽惑另一人不投票的非法行為,違反《選舉條例》。他涉嫌今年區議會選舉期間,分別在3個網上社交媒體平台,展示煽惑他人在該選舉中不投票的一段影片及兩則帖文。

廉署早前起訴一名香港高等教育科技學院前兼任講師,控告他向一名學生收取賄款20000元,以確保對方的畢業專題研習取得合格成績。被告星期四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

廉政公署。巴士的報記者攝

廉政公署。巴士的報記者攝

69歲被告承認一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斥責被告嚴重違反誠信,以權謀私,行為影響校方及學生在工程界的認受性,又將案件押後至本月17日判刑,其間被告還押懲教署看管。

東區裁判法院

東區裁判法院

案情透露,被告於案發時負責指導校內土木工程榮譽工學士課程學生的畢業專題研習,自去年11月起多次向一名學生揚言,不會給予畢業專題研習合格成績,他其後向對方索賄,表示可保證給予畢業專題研習合格成績。被告承認指示該名學生準備20000元現金,並約對方於去年12月10日會面,廉署人員於二人會面後拘捕被告,並在他身上搜出現金。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