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溝而不通 等如無溝

博客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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溝而不通 等如無溝

2024年01月22日 18:30

政府決定押後垃圾徵費的實施日期至8月1日,這是明智之舉。垃圾徵費計劃的最大問題是,巿民對計劃所知甚少,很多人不知如何收費。但倒過來說,政府官員卻認為自己已解釋得清清楚楚。

環境保護署署長徐浩光曾經說,市民要樹立自己的守法意識,「清不清楚好多時候是看你自己想不想弄清楚,如果你想不清楚,幾時都是不清楚。」

這是一個典型的公關災難案例。徐浩光說的話邏輯正確,但作為官員,不是邏輯正確的話就可以說,因為說了出來,從受眾的角度,會有截然不同的理解,認為官員將巿民不了解新法例的責任,一股腦兒推到他們身上,自然容易激發怨氣。所以作出這樣評價的官員,最大問題是缺乏同理心,不明白巿民為何不明白,不能設身處地從巿民角度出發,為他們解決問題。

傳播的英文Communication,其中一個關鍵的構成是commun,是Common即「共同的」的意思,是對信息的共同理解。翻譯成中文後變成傳播,其實有翻譯的缺陷,傳播就是單方面的,Communication的真義是要讓受眾清楚接收信息,共同理解內容,不是傳播者說了就算。溝而不通,等如無溝。

垃圾徵費計劃有幾個核心問題。

第一,寓禁於徵。政府推動一個政策,以收費或罰款作為執行手段,就是一種寓禁於徵的政策。本來是想禁止或減少一些行為,就以徵費作為一種手段,巿民天然對這種政策有反感,因為會增加他們的開支,更容易有錯覺,覺得政府缺錢,就千方百計想辦法收費,來打劫他們的荷包。從這個角度來看,自然會對政策相當負面。

第二,複雜難解。試想一下三隧分流相對簡單的政策,直到執行之日,仍有很多司機不明所以。垃圾徵費整個執行方式比較複雜,垃圾袋分大小,放入袋每個袋收錢比較容易理解,但大件垃圾要貼標籤付11元就相當複雜。到今天,你問要扔一張床,包括床架、床骨和床褥,究竟是否貼一個11元的標籤就可以扔,政府解釋了一百次,但大多數巿民仍然不明白。

第三,慳錢是核心要求。巿民想了解計劃,除了希望正確拋垃圾而不會被罰款外,背後問題是政府目標既然是想減少廢物,希望盡量可以環保回收,那市民是否有方法可以讓絕大部分垃圾分類回收,最後可以讓他們可以極少或不用交費。這裏既有一個了解垃圾如何分類的問題,還有一個回收設施的問題,例如廚餘,如何回收廚餘就是一個很大的問題。現在部分大型屋邨開始有回收廚餘的設施,但數量有限,回收點亦比較遙遠,而傳統舊區就根本沒有這種設備,巿民就會抱怨想環保也沒有辦法。

第四,計劃成效。既然這是一個源頭減廢的計劃,公眾自然就會關注,我辛辛苦苦將物品分類回收,這些物品最後是會環保再造,還是會送去堆填區。現實上政府對部分物品仍未有全面回收再造的安排,例如紙包飲品的紙盒。我在一年前已跟負責環保的官員說過,到垃圾徵費實施之日,傳媒放追蹤器在不同的垃圾裏,最後看垃圾最終是送到堆填區還是回收廠,這才是對政策真正考驗之時。

如今公眾對計劃的了解極其有限,很多問題仍是不清不楚。所以特首李家超上周二在行政會議前說的一番話,的確很重要。他說:「必須要把垃圾收費的執行細節很清楚地列出來告訴大家,宣傳工作會不斷做、大量做、持續做。」   

特首顯然明白問題所在,但不知其他官員有多明白。結論是,不要輕視這個計劃執行時的風險,做得不好會激發大量民怨。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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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寵壞的孩子沒有好下場

 

想像一下,一個孩子天天鬧媽媽,媽媽叫他不要鬧,他就改為單單打打、出言譏諷,媽媽還是寵愛孩子的,結果仍然每月定時繼續轉錢給他。

到某年某月某日,媽媽終於頂不順,不再向孩子轉錢。孩子甚為憤怒,控訴媽媽的行為影響了他的言論自由,質問為什麼不能罵人,為什麼不能諷刺媽媽。

旁觀者忍不住插口,你媽媽又沒有報警拉你,只不過是不再給你錢,你仍然有罵媽媽的自由。只不過你再罵她,就不要期望她再資助你了。魚與熊掌,不可兼得。

這就是香港戲劇協會的故事。香港戲劇協會舉辦香港舞台劇頒獎典禮,在政治紛亂的時期,戲劇協會在頒獎禮加插政治元素,邀請政治漫畫家尊子和前港台記者蔡玉玲任頒獎嘉賓,兩位主持以「紅橋」、「紅線」為話題,諷刺政府。藝發局以頒獎禮內容對局方聲譽造成損害,並收到投訴為由,決定不再資助頒獎禮。香港戲劇協會甚為不滿,公開投訴。這裏涉及幾個問題:

第一,泛政治化。一個舞台劇頒獎典禮,為何要請與舞台劇無關但有政治色彩的人物作頒獎嘉賓呢?其動機可能是一,抽水搶眼球,增加頒獎禮的注意度;二,真正認可頒獎人的反政府政治立場。若是前者可謂十分無聊,若是後者其實才是問題所在,這就是典型的泛政治化了。

第二,不牽涉言論自由。香港戲劇協會自己改變做法,在舞台劇頒獎典禮加插政治內容,但期望繼續獲得藝發局資助。藝發局不資助就公然發炮,顯得相當理直氣壯。

不過正如上述的例子,孩子仍有罵媽媽的言論自由,但就不要期望媽媽每月繼續轉錢給他了。既然這麼不喜歡這個媽媽,為什麼還要伸手向她要錢,是覺得媽媽是被虐狂? 還是覺得她寵愛你,你就可以欺凌她呢?

第三,要分清「禁止」和「不支持」。反政府的言論和行為,其實是在一個連續線上,一開始時發表言論諷刺反對,到採取合法的抗議行動,到採取非法的抗議行動,再到暴力的示威行動。說出來,是不同的行為,做起來,可能是一念之差。

從政府的角度,會分清什麼是合法,什麼是非法,非法的行為就要禁止,但不禁止,不等如要支持。從受政府資助團體的角度,若進行反政府活動,就不要期望政府撥款支持你了。

這不單是藝發局的問題,而是所有政府部門使用公帑時,都要考慮的問題。撥付公帑支持舉辦反對政府活動的團體,如果活動一步步激化,最後引起社會動亂,整個社會都會受害。所以政府不能樹立「反政府仍能獲支持」的原則。

第四,激進才有市場的時代過去了。其實在動亂的年代,邏輯正好相反,做什麼事情都有自由,有些團體的行為愈激,愈能夠獲得資助。因為部分公務員有怕事心態,怕做事出錯,知道政治化的團體十分兇狠,動輒就發炮攻擊,很快亦會獲得《蘋果日報》這類媒體的支持,轉眼就會喊出官員下台的口號,所以還是少惹他們為妙。說得難聽一點,資助他們就像交一點保護費吧。不過用俗話說:「現在沒有這支歌仔唱了」。

過去的經驗告訴我們,慈母多敗兒,被寵壞的孩子,最後受害的是自己。做什麼事情都政治化,做什麼事都想著去反政府,會有什麼好下場呢?

盧永雄

(文章作者為藝發局成員,但本文內容只代表作者個人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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