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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奇「香港玩完論」不會犯23條 預測帶偏見隨時再做「燈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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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奇「香港玩完論」不會犯23條 預測帶偏見隨時再做「燈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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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奇「香港玩完論」不會犯23條 預測帶偏見隨時再做「燈神」

2024年02月14日 20:19 最後更新:22:15

新春佳節,人人都會講吉利說話,摩根士丹利前首席經濟學家羅奇卻「攞景贈興」,根據3個因素說「香港玩完」,即時引起一陣迴響。有人乘機製造恐慌,說23條立法後,如轉載「玩完論」分分鐘會觸犯法例,我就此詢問一位熟悉保安事務的朋友,他說如果轉載評論的人沒有煽動意圖,背後沒外國勢力干預,也不危害國安,只是學術性討論,當然不會犯法。另外亦有人借羅奇的預測唱衰香港,但財經界朋友指,羅奇向來「語不驚人死不休」,4年前曾預測美元崩潰,事實證明全錯,今次可能又再做「燈神」。

摩根士丹利前首席經濟學家羅奇提出「香港玩完論」,有人乘機製造恐慌,說23條立法後如轉載此評論會觸犯法例,明顯不符事實,危言聳聽。

摩根士丹利前首席經濟學家羅奇提出「香港玩完論」,有人乘機製造恐慌,說23條立法後如轉載此評論會觸犯法例,明顯不符事實,危言聳聽。

羅奇在《金融時報》撰文,指「香港玩完」( Hong Kong is over),有傳媒在報道前,向政府查詢,日後23條立法後,如發表或轉載「玩完論」文章,會否觸犯法例?政府回應說不評論個別例子,某行為、文字或刊物是否具煽動意圖,需按相關情況和背景考慮。

雖然政府作了回答,仍有人故意散播恐慌,某社媒平台專頁就有帖文說,「23條通過後,第一個就要拉佢」,講到好似羅奇一踏足香港被會被捕,明顯是危言聳聽。

熟悉保安事務的朋友說,單是報道一位經濟學家就香港股市和經濟的評論,背後並沒有影響香港政治的意圖,當然不會犯法。其實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早前解釋23條立法時,也講得很清楚,轉載海外人士的言論會否觸犯「境外干預」罪,主要看幾個元素,包括是否有境外干預、有否作出不當的干預、有否達致干預的效果及意圖,難以簡單地一概而論。

朋友又引述律政司司長林定國的說法,不論那個行業,只要守法,對外交流或做學術研究,都不會有問題。我聽完朋友之言,感到近期的確多了人亂舉例子,指23條立法扼殺所有自由,目的是將之「妖魔化」,當局必須及時澄清。

羅奇「語不驚人死不休」並不犯法,但他所言是否客觀、預測是否中肯,卻很值得商榷。財經界朋友同我講,經濟學家與分析師的預測,許多時都不準,曾有人對35年的研究預測做過分析,大多數是「明燈」,即實情與預言差別很大,甚至相反。

羅奇指3大因素令「香港玩完」,欠缺客觀,帶有偏見,與他3年多前預測美元崩潰一樣,隨時再做「燈神」。

羅奇指3大因素令「香港玩完」,欠缺客觀,帶有偏見,與他3年多前預測美元崩潰一樣,隨時再做「燈神」。

羅奇同樣曾做過「燈神」,他於2020年9月時警告,美元將於2021年底崩潰,美國經濟雙底衰退的可能性超過50%,結果預言沒有成真,而他好像患了失憶症,又繼續做其他「語不驚人」的預測了。

羅奇今次提出「香港玩完論」,基於3個因素:首先是本地政治,香港於2019年推動《逃犯條例》修訂,引發《香港國安法》實施,削弱香港自治,導致股市變差。此推論在邏輯上難以成立,亞洲另一國際金融中心新加坡,有更嚴厲的《國安法》,而勁辣的《網絡犯罪危害法案》亦於最近生效,外商並沒有因此卻步不前,繼續投資。

他指出的另一因素,是內地經濟正面對房地產市場,以及地方政府財困等結構性問題。對這講法,可用心理學的「半杯水」理論反駁,悲觀者說只有半杯水,樂觀者認為有半杯水已不錯。摩根大通的全球資產策略主管 John Bilton就屬於後者,認為中國雖面臨挑戰,但個別分析師建議不可投資中國,絕非正確選擇。事實上,2023年中國全年經濟增長達5.2%,高於德英法等發達國家不少。

羅奇提出令「香港玩完」的第3個因素,是中美競爭趨於激烈,香港受制於美國外交政策,它於亞洲區內的盟友被迫在中美之間靠邊站,形成隔閡。他這說法,忽略了中國內地經濟發展對香港的帶動作用,以及香港與中東、東南亞、一帶一路國家加強經貿金融關係的潛力,因而殊不客觀地「睇衰」香港。

外國經濟學家說「香港已死」、「香港玩完」等等 ,羅奇並非首位,97回歸時《財富》雜誌便曾大字標題公布「死訊」,但20多年來香港「命大」沒有死,反而不斷壯大。羅奇今次帶着偏見的預言,相信同樣會失準,再次成為市場的「明燈」。




時人物語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世界真係亂晒龍!記者協會「黄到出汁」,本來與《華爾街日報》是同路人,但因主席鄭嘉如上任前被該報炒鱿,反目成仇,憤而私人刑事檢控僱主「阻止僱員參與工會」罪,案件近日開審。記協向來扮晒正義,但《華爾街日報》代表律師在庭上直指鄭嘉如「動機不良」、「不真誠」,一方面振振有詞公開說此案只涉新聞自由,與錢無關;另方面卻獅子開大口,向對方索取300萬元,人前人後兩套說話。除了動機被質疑,鄭嘉如聘請「重砲」資深大狀打官司,所費不菲,究竟錢從何來?是否動用2019年成立的「記者保護基金」?仍是個待解謎團。

這宗充滿吊詭的官司,事緣於2024年6月的記協改選,當時受僱於《華爾街日報》的鄭嘉如競逐主席之職,本來該報一向力撐「港人抗爭」,理應支持她,但料不到報社高層忽然變臉,要她退出選舉,並辭去當時在記協的職位。國有國法,家有家規,她作為夥計本應遵從,但她斷然拒命,决意參選,更透露上司曾向她表示,記協職位與報社職位不能共存,員工不應在港推動新聞自由,又說員工參與外間活動前,須得到公司批准。

《華爾街日報》本與記協是同路人,但忽然翻臉,阻止僱員鄭嘉如出任记協主席,因她拒不聽命,即辣手將她炒魷。

《華爾街日報》本與記協是同路人,但忽然翻臉,阻止僱員鄭嘉如出任记協主席,因她拒不聽命,即辣手將她炒魷。

她當選主席後10多天,《華爾街日報》駐倫敦的國際主編Gordon Fairclough親自來港,通知她將被炒,原因是「要減省職位和工作」。這當然只是表面理由,她大為憤怒,己準備反撃。

其後她除了召開記者會鬧爆《華爾街日報》,還與對方展開談判,同時促勞工處檢控該報。不過她後來改變策略,對該報母公司作出私人刑事檢控,並聘請資深大狀祁志和大狀馬亞山為代表,打這場硬仗。

至於被告一方,代表律師為資深大狀蔡一鳴、大狀王子揚,他們日前向法庭提出中止聆訊,理由是「她提出檢控的動機不良」,而且「不真誠」。蔡一鳴在庭上說,鄭嘉如當日召開記者招待會時,聲稱事件涉及新聞自由,提檢控與金錢無關,但根據往來電郵,她在談判中曾提出兩個方案,1是支付「和解金」300萬元,2是讓她復職和正式道歉;並威脅僱主,若不支付這筆錢,便會作出刑事檢控。

記協主席鄭嘉如私人刑事檢控《華爾街日報》,案件近日開審,辯方律師直指她「動機不良」、「不真誠」,說她一方面稱檢控只涉新聞自由,與錢無關;另方面又向對方索取300萬。

記協主席鄭嘉如私人刑事檢控《華爾街日報》,案件近日開審,辯方律師直指她「動機不良」、「不真誠」,說她一方面稱檢控只涉新聞自由,與錢無關;另方面又向對方索取300萬。

被告代表律師認為,鄭嘉如之所以向《華爾街日報》提刑事檢控,因為若循民事追究,賠償額將有限。

該案昨天在東區裁判法院續審,由鄭嘉如出庭作供,法庭最後將判那一方打赢,有待下回分解。不過,此宗官司仍有一個耐人尋味的謎團待解,就是鄭嘉如聘請資深大狀和另一大狀為代表,花錢必不會少,她已幾年冇打工,之前只是個低薪記者,究竟錢從何來?令人感到疑惑。

一位朋友推測,記協於2019年黑暴期間成立了一個「記者保護基金」,當時在網上衆籌,籌得逾百萬元,用來支援被捕的記者,但後來一直見不到基金的資訊。鄭嘉如今次打官司錢,未必無可能動用這基金的錢,或者有其他秘而不宣的資金來源。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4年前曾質疑這基金的資金來歷,認為記協應開誠布公,公開基金的錢來自何方。他所提的疑問的確值得探究,鄭嘉如今次控告《華爾街日報》是否用這基金的錢,記協須向會員和公眾交代。

不論如何,辯方律師直指她「動機不良」,並質疑她「不真誠」,打官司是為錢,令外界對記協的公信力又再打一個大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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