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屯門警區於7月8至11日展開代號「池影」的反三合會行動,重點打擊區內的三合會活動。行動中,警方以「自稱三合會成員」、「刑事恐嚇」、「串謀刑事恐嚇」及「無牌販賣」等罪拘捕10男1女,年齡介乎24至59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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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門警區反三合會行動組第一隊高級督察馬程浩表示,今年6月下旬,屯門警區刑事部人員經情報收集後,相信屯門區內有不法份子用威嚇手段驅趕商販,並企圖壟斷區內地盤飯盒生意,增加其不法收入來源。
屯門警區反黑組人員隨後展開代號「池影」的反黑行動,於今年7月派出探員喬裝為飯盒商販,於屯門區內一個大型住宅建築地盤外擺賣,以進行蒐證。直至昨日(11日),屯門警區反黑組探員聯同食環署人員於該地盤外進行埋伏行動,待時機成熟,喬裝探員在現場拘捕六名人士,分別為五男一女,牽涉罪行包括「自稱三合會成員」,「刑事恐嚇」,「串謀刑事恐嚇」以及「無牌販賣」。
隨後反黑組探員亦於區內多個地點進行突擊搜查,並成功拘捕相信與本案有關的其餘五名人士。行動中警方一共檢獲37個飯盒,167支飲品,大量發泡膠箱及餐牌。
警方強調,打擊三合會活動及其收入來源一直是警務處處長首要行動項目之一,警方相信此次拘捕行動已經成功打擊及瓦解一個活躍於屯門區內的犯罪團伙,並成功堵截相關三合會的收入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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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呼籲,如有任何商販和工人受懷疑三合會人仕滋擾,應即時向警方舉報和提供資料,以將不法分子繩之於法。警方重申,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刑事恐嚇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囚5年,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一名男子涉嫌在2日內,被指在秀茂坪邨及秀茂坪商場拿着利器遊蕩及刑恐他人。他被控2項遊蕩導致他人擔心及兩項刑事恐嚇罪,案件星期二(11月4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署理主任裁判官梁嘉琪將案押後至12月2日再訊,期間等待律政司意見。
被告今沒律師代表,自行應訊。控方申請暫時毋須答辯,將案押後至12月2日,以待律政司意見,並反對被告擔保。
無業男涉持利器遊蕩及刑恐被控4罪(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梁官關注為何要再押後,因被告的精神科報告指他適合答辯,上次押後已是等待律政司意見,還有甚麼需要處理。控方回應,律政司仍在撰寫意見,需要4星期,並確認下次會進行答辯。
被告有保釋申請,指控方一拖再拖,濫用司法程序。梁官聽畢陳詞後,再度拒絕被告保釋外出,並將案押後至12月2日再訊,期間等待律政司意見。被告保留每8日覆核保釋的權利,將會在11月12日再被帶上法庭。
署理主任裁判官梁嘉琪將案押後至12月2日再訊,期間等待律政司意見。
被告賴元斌(33歲,報稱無業)。控罪指,被告於2025年9月3日,在秀茂坪秀明道101號秀茂坪商場3樓304至310號舖外,在上述建築物的共用部分遊蕩,而他單獨在該處出現,導致男子郭志傑合理地擔心本身的安全或利益。被控於同日同地,威脅男子郭志傑會使其人身遭受損害,意圖使郭志傑受驚。
他另被控於2025年9月4日,在秀茂坪秀明道101號秀茂坪邨秀慧樓1樓電梯大堂,在上述建築物的共用部分遊蕩,而他單獨在該處出現,導致男子柯少雄合理地擔心本身的安全或利益。他另被控於同日,在秀茂坪邨秀慧樓地下外威脅男子柯少雄會使其人身遭受損害,意圖使柯受驚。
案件編號:KTCC 900022/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