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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乘「雙11」打擊冒牌貨 檢值逾9000萬貨拘1人

社會事

​海關乘「雙11」打擊冒牌貨 檢值逾9000萬貨拘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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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乘「雙11」打擊冒牌貨 檢值逾9000萬貨拘1人

2024年11月14日 17:53 最後更新:21:20

香港海關打擊冒牌貨物,檢獲325萬件市值逾9000萬,拘捕一人。

香港海關於10月22日至11月11日一連三星期採取代號「雙節棍」 的執法行動,以在「雙十一」購物節期間打擊跨境轉運冒牌貨物活動。行動中,海關偵破350宗相關案件,檢獲約325萬件懷疑冒牌貨物,估計市值逾9000萬元,並拘捕一名涉案人士。

 政府新聞處圖片

 政府新聞處圖片

海關發現不法分子企圖將冒牌商品經香港轉口往外地,以迎合「雙十一」購物節龐大購物需求。海關於是透過風險評估,於屯門內河船碼頭海關驗貨場和深圳灣口岸進境貨物檢查大樓先後抽查七個貨櫃和兩輛入境貨車。經檢查後,海關人員共檢獲約七萬八千件懷疑冒牌貨物,估計市值共約二千七百萬元。

另外,經情報分析和深入調查,海關於多間本地物流公司偵破26宗相關案件。行動中,海關人員突擊搜查約30間位於葵涌、青衣、元朗和荃灣的物流公司,並檢獲共約317萬件懷疑冒牌貨物,包括手表、鞋、衣服和眼鏡,估計市值共約6300萬元。

上述案件仍在調查中。一名涉案人士被捕,他現正保釋候查。

海關呼籲消費者應光顧信譽良好的店鋪或網站,如有懷疑,應先向有關商標或版權持有人或其代理商查詢,以免購入冒牌或侵權物品。

香港海關。

香港海關。

海關提醒物流業界遵守《商品說明條例》的規定,在處理貨物時如有懷疑,應先向有關商標持有人或其代理商查詢。海關亦提醒在店鋪或網上售賣物品的人士切勿出售冒牌或侵權物品,於採購物品時亦應小心謹慎,因售賣冒牌或侵權物品屬嚴重罪行,須負上刑責。

海關會繼續加強巡查,並透過情報分析採取執法行動,嚴厲打擊不同層面的冒牌和侵權物品活動。

根據《商品說明條例》,任何人進出口、銷售或為售賣用途而管有冒牌物品,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五年。

市民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182 8080,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舉報懷疑冒牌或侵權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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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款「尿袋」過熱未通過燒傷測試 海關籲市民停止使用

2024年11月26日 16:28 最後更新:16:55

香港海關26日提醒市民留意兩款外置充電器有引致燒傷的潛在危險,為安全起見,市民應停止使用。

香港海關。政府新聞處資料圖片

香港海關。政府新聞處資料圖片

海關人員早前進行巡查並試購9款外置充電器作安全測試,結果發現其中兩款在使用無線充電功能時,如有物件放置於充電器和被充電裝置之間,充電器會出現過熱情況,未能通過燒傷測試,因而不符合國際相關安全標準,涉嫌違反《消費品安全條例》(《條例》)。

海關人員其後採取行動,搜查涉案的兩間零售商和一間批發商,檢獲該兩款合共437個外置充電器,並向有關零售商及批發商發出禁制通知書,禁止他們繼續出售該兩款懷疑不安全外置充電器。

此外,海關人員亦到全港各區進行巡查,暫沒有再發現該兩款外置充電器出售。案件仍在調查中。

香港海關提醒市民留意兩款不安全外置充電器。 政府新聞處圖片

香港海關提醒市民留意兩款不安全外置充電器。 政府新聞處圖片

海關建議市民,於選購及使用外置充電器時,應注意選購由商譽良好的品牌原廠生產並設有短路保護裝置的外置充電器,包括防止過度充電、過高電流及電池溫度保護裝置,以及配置原廠正貨的充電線。

另外,市民應將外置充電器放置於空氣流通的地方充電,以避免阻礙電池散熱,增加電池短路着火的風險,正在充電的裝置亦不應擺近衣物等易燃物品;同時保持外置充電器及供電裝置清潔;
避免長時間充電。當外置充電器完全充電後,應拔走插頭;

外置充電器及供電裝置在使用時應放在視線範圍內;避免為外置充電器充電時,同時利用外置充電器為手提電話或其他裝置充電,以免充電器超出負荷,引致燃燒;及進行無線充電時,切勿放置任何物件於充電器及被充電裝置之間。

海關同時提醒商戶,須遵從《條例》的規定,以保障消費者安全。根據《條例》,任何人士不得供應、製造或進口消費品,除非該等消費品符合《條例》的一般安全規定。違例者首次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十萬元及監禁一年,而其後各次定罪則最高可被判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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