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關聯同食環署食物安全中心﹐2月13日加強在各邊境口岸的宣傳,並向市民派發《旅客過關小錦囊》和有關進口野味、肉類、家禽及蛋類入境的管制傳單,提醒市民切勿非法攜帶受規管食物到港及有關各類物品的進出口管制。
香港海關FB
海關在社交媒體上表示,農曆新年將至,海關及食安中心呼籲市民由內地或海外返港時,切勿貪圖一時方便,非法攜帶受規管食物,以免負上刑責和影響健康,任何未徹底煮熟的肉類及蛋類或以任何形式包裝(包括真空、錫紙等)的生肉,皆受相關法例規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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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續指,市民非法攜帶受規管食物進入香港,除了會被檢控外,亦需留意這些食物在旅途中可能因不適當貯存(例如不當溫度或不潔包裝)而令致病細菌滋生,增加食物安全及個人健康的風險。
根據《進口野味、肉類、家禽及蛋類規例》(第132AK章),凡任何人攜帶野味、肉類、家禽或蛋類入境而沒有原產地發證實體簽發的衞生證明書及/或沒有食環署的事先書面批准,均屬違法。違例者一經定罪,可被罰款港幣5萬元及監禁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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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可致電海關24小時熱線182 8080、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舉報懷疑走私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