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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習社董事認違商品說明條例 判240小時服務令

社會事

補習社董事認違商品說明條例 判240小時服務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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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習社董事認違商品說明條例 判240小時服務令

2024年12月23日 14:29 最後更新:15:38

補習社「翹英教育」52歲女董事彭芷彤承認8項違反《商品說明條例》的控罪,被判處240小時社會服務令、賠償7萬元。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翹英教育」去年突然宣布全線結業,彭芷彤被指明知補習社將無法提供服務仍收取補習費。案件23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判刑。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不擅理財,犯案時過份自信,相信自己能令公司轉虧為盈,現已明白到不應將學校財政壓力轉嫁學生,悔不當初,承受慘痛教訓。

暫委裁判官葉青菁判刑時說,被告坦白認罪,節省法庭時間,而且背景良好,按社會服務令報告建議,每罪判處240小時社會服務令,同期執行。

翹英教育。資料圖片

翹英教育。資料圖片

一間水果批發及零售商因供應和管有一款附虛假產地的提子,違反《商品說明條例》,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被判處罰款36000元,涉案97箱共485袋提子被充公。

香港海關。資料圖片

香港海關。資料圖片

海關早前接獲舉報,指有一款懷疑附虛假商品說明的提子於市面出售,包裝上的產地說明顯示為日本出產,但有關提子懷疑產自內地。

九龍城裁判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九龍城裁判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海關調查發現一間位於油麻地水果批發市場的水果批發及零售商,出售有關懷疑附虛假商品說明的提子。海關人員到商戶試購提子,商戶聲稱提子產地為內地,但包裝附有日本出產的產地來源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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