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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提子貼日本產地標籤 油麻地水果商被罰3.6萬元

法庭事

內地提子貼日本產地標籤 油麻地水果商被罰3.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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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提子貼日本產地標籤 油麻地水果商被罰3.6萬元

2025年10月22日 18:40 最後更新:19:06

一間水果批發及零售商因供應和管有一款附虛假產地的提子,違反《商品說明條例》,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被判處罰款36000元,涉案97箱共485袋提子被充公。

香港海關。資料圖片

香港海關。資料圖片

海關早前接獲舉報,指有一款懷疑附虛假商品說明的提子於市面出售,包裝上的產地說明顯示為日本出產,但有關提子懷疑產自內地。

九龍城裁判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九龍城裁判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海關調查發現一間位於油麻地水果批發市場的水果批發及零售商,出售有關懷疑附虛假商品說明的提子。海關人員到商戶試購提子,商戶聲稱提子產地為內地,但包裝附有日本出產的產地來源標籤。

海關表示,留意到利用社交平台提供無牌金錢服務的個案呈上升趨勢,加強網上巡查及執法,25年共偵破23宗無牌經營金錢服務案件,拘捕24人。其中22宗案件與利用社交平台有關。

海關金錢服務經營者牌照系統網頁

海關金錢服務經營者牌照系統網頁

海關在調查期間,發現4宗案件的涉案銀行戶口有頻繁及大量來歷不明的交易紀錄。經深入調查後,拘捕4名銀行戶口持有人,懷疑他們透過提供無牌金錢服務進行洗錢活動。當中1名銀行戶口持有人早前已被控兩項俗稱「洗黑錢」罪,被法庭判處罪名成立和監禁54個月。

香港海關。資料圖片

香港海關。資料圖片

當局指,根據《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任何人士如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任何財產,不論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代表任何人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而仍然處理該財產,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0萬元及監禁14年,而相關犯罪得益亦可被沒收。根據《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任何人士欲經營匯款或貨幣兌換服務,例如經營涉及外幣兌換的電子錢包充值服務,必須先向海關領取牌照,否則該無牌經營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一百萬元及監禁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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