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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套丁」串謀詐騙地政總署案 再多一名丁屋申請人認罪

社會事

元朗「套丁」串謀詐騙地政總署案 再多一名丁屋申請人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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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套丁」串謀詐騙地政總署案 再多一名丁屋申請人認罪

2025年01月17日 17:03 最後更新:17:30

廉署早前落案起訴11人,涉嫌透過「套丁」串謀詐騙地政總署,向元朗一個丁屋物業發展項目批出多張建屋牌照。其中兩名丁屋申請人認罪,17日再多一名申請人在屯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

案情透露,被告於06年6月向地政總署申請在元朗水蕉新村興建一幢丁屋自用,並聲稱是有關土地地段的唯一合法註冊業權人,從未與任何人士訂定任何協議或安排,以轉移該地段或相關權益,亦無意將「丁權」售予其他人士或發展商。地政總署其後向他批出興建丁屋的建屋牌照。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廉署接獲貪污投訴展開調查,發現於1991年11月起,不同人士包括被告申請於水蕉新村興建丁屋。丁屋最終由一個發展商以私人屋苑形式向公眾出售,每幢售價由900萬元至1300萬元不等;該發展商銷售物業項目其中115幢丁屋,獲取超過10億元,而被告申請興建的丁屋則於2015年售出。

廉署調查又發現,一名原居民村代表及多名中間人自1990年代起,向元朗原居民收購「丁權」在水蕉新村內發展物業項目,被告曾串謀一些中間人以10萬元出售自己的「丁權」。05年3月,一間發展商與該原居民村代表達成協議,並委派對方為受託人合作發展有關丁屋項目,該原居民代表及有關中間人於是繼續向原居民收購更多「丁權」,並安排他們申請在水蕉新村興建丁屋的建屋牌照。

屯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屯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廉署早前控告另外8名參與勾當的丁屋申請人串謀詐騙,其中二人承認控罪,各被判監一年;另外5人今日出庭時否認控罪,案件訂於5月9日進行審前覆核;餘下一人的答辯同樣押後至5月9日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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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

廉署早前起訴一名香港高等教育科技學院前兼任講師,控告他向一名學生收取賄款20000元,以確保對方的畢業專題研習取得合格成績。被告星期四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

廉政公署。巴士的報記者攝

廉政公署。巴士的報記者攝

69歲被告承認一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斥責被告嚴重違反誠信,以權謀私,行為影響校方及學生在工程界的認受性,又將案件押後至本月17日判刑,其間被告還押懲教署看管。

東區裁判法院

東區裁判法院

案情透露,被告於案發時負責指導校內土木工程榮譽工學士課程學生的畢業專題研習,自去年11月起多次向一名學生揚言,不會給予畢業專題研習合格成績,他其後向對方索賄,表示可保證給予畢業專題研習合格成績。被告承認指示該名學生準備20000元現金,並約對方於去年12月10日會面,廉署人員於二人會面後拘捕被告,並在他身上搜出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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