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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條新聞》涉辱警案通訊局申請終院上訴許可遭駁回

法庭事

《頭條新聞》涉辱警案通訊局申請終院上訴許可遭駁回
法庭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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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條新聞》涉辱警案通訊局申請終院上訴許可遭駁回

2025年02月06日 11:26 最後更新:12:22

通訊局就《頭條新聞》涉辱警申請終審法院上訴許可遭駁回。

港台節目《頭條新聞》其中一集節目內容早前被通訊局裁定失實、污衊及侮辱警方而獲被發出警告。港台工會及香港記者協會提出司法覆核,去年9月上訴得直,法庭頒令撤回警告。通訊局不服,向高等法院上訴庭申請終審法院上訴許可,上訴庭今早宣布,拒絕批出終審法院上訴許可,並須付18萬元訟費。

上訴案由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上訴庭副庭長關淑馨及法官區慶祥審理,上訴庭一致認為通訊局沒有按正確程序,分辨節目內容為事實或個人意見,再要求港台提供資料以助調查才作分析,不能裁定港台違反《守則》。

終審法院一致裁定,上市公司時任高層等4人被廉政公署控告在安排配售債券期間串謀詐騙案,律政司上訴得直,恢復4名被告原審定罪,兩名被告須返回監獄服刑。

高等法院。資料圖片

高等法院。資料圖片

4名被告包括康宏理財前執行董事麥光耀、康宏理財前首席財務總監陳麗兒、康宏理財前經理黃淑安,以及鼎成證券前總經理李易明。他們在2021年在區域法院被裁定兩項串謀詐騙罪名成立,其後在高等法院上訴得直,獲撤銷定罪。律政司就裁決上訴至終審法院。終審法院頒下判詞,一致裁定律政司上訴得直,撤銷上訴庭的決定,恢復4人的定罪。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終審法院法官在判詞中表示,在評定涉案的配售安排是否構成關連交易時,法庭採取以目的為本的方式詮釋上市規則,並應以宏觀的角度審視涉案的債券配售協議安排。被告在合約鏈中加插沒有商業目的的鼎成證券,不誠實地隱瞞被告在配售協議中的間接利益,違反受信責任並構成串謀詐騙。

終審法院。林定國FB

終審法院。林定國FB

廉署表示,會繼續與證監會等相關監管機構保持緊密合作,聯手打擊本港金融市場的貪污及非法活動,維護市場的廉潔誠信及公平營商環境,鞏固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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