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在一艘準備由香港前往馬來西亞的遠洋船上,檢獲市值約3000萬元懷疑走私電子貨物及零件,暫時未有人被捕。
海關重申,走私屬嚴重罪行。資料圖片
海關透過情報分析及風險評估,發現不法分子意圖利用遠洋船走私貨物,於是部署策略打擊有關活動。
1月23日海關鎖定一艘前往馬來西亞的遠洋船,登船搜查,在船上一個報稱載有鋁物料的貨櫃內,發現一批懷疑電子貨物及零件,包括電腦主機、中央處理器和電路板。
案件仍在調查中,不排除有人被捕。
海關偵破涉及遠洋船走私案,檢獲約3000萬元電子產品。政府新聞處圖片
海關重申,走私屬嚴重罪行,根據《進出口條例》,任何人輸入或輸出未列艙單貨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