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30歲男子24年拍攝東區裁判法院的走廊,並將拍攝影像上傳到「小紅書」,他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在法庭內攝影等」等兩項傳票控罪,被判4000元罰款。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暫委裁判官朱仲強質疑被告早前缺席提訊,被告解釋指因身體抱恙及高鐵班次延誤而未能準時抵達法庭。
案情指,30歲被告謝廣祺,24年8月28日將一條附有東區裁判法院走廊等環境的影片,上載至社交平台「小紅書」,遭網民發現並報案揭發案情。被告在同年9月3日被捕,於警誡下承認因出於好奇而拍攝法院大樓內的情況,對法庭內不可拍攝之事並不知情。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警方調查閉路電視影片後,準確拍攝下被告的犯案行為,警方亦在被告的手機中發現相關影片及照片,當中發現被告拍攝下公眾的樣貌。
廉署早前起訴一名香港高等教育科技學院(THEi高科院)前兼任講師,控告他向一名學生收取賄款2萬元,以確保對方的畢業專題研習取得合格成績。被告星期三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囚8個月。
廉署。資料圖片
被告是69歲的吳瑞庭,早前承認一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主任裁判官張志偉判刑時斥責被告行為影響校方、學生及專業學位的認受性,並指被告處心積慮游說學生,非一時衝動下犯法。
資料圖片
案情透露,被告於案發時負責指導THEi高科院土木工程榮譽工學士課程學生的畢業專題研習。自去年11月起,被告多次向一名學生揚言不會給予其畢業專題研習合格成績。他其後向對方索賄,表示可保證給予其畢業專題研習合格成績。
THEi高科院禁止員工向學生索取或接受任何利益。廉署接獲貪污投訴後展開調查,期間獲THEi高科院及該名學生提供全面協助。被告承認指示該名學生準備2萬元現金,並約對方日會面。廉署人員於二人會面後拘捕被告,並在他身上搜出2萬元現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