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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拓署將軍澳項目承辦商副總經理貪污200萬案 廉署再加控兩人

社會事

土拓署將軍澳項目承辦商副總經理貪污200萬案 廉署再加控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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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拓署將軍澳項目承辦商副總經理貪污200萬案 廉署再加控兩人

2025年03月04日 15:43 最後更新:16:26

廉署早前落案起訴土木工程拓展署將軍澳一個工程項目的承辦商時任副總經理,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控告他涉嫌與分判商協議,助分判商取得分判合約後,接受賄款200萬元,但分判商最終未能取得合約。廉署3日加控另外兩人貪污罪名。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41歲的許文舉,時任中鐵十五局集團有限公司香港代表處副總經理;及61歲的吳官勝,恒佳工程建築有限公司營運者,去年9月被控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廉署昨日加控另外兩人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分別為74歲的恒佳工程董事兼股東吳國希及47歲商人黎偉強,兩人獲准保釋,案件明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

案發時,許文舉為中鐵十五局副總經理,負責監督該公司在本港的工程項目。恒佳工程由吳國希成立,案發時吳官勝為恒佳工程的營運者,商人黎偉強則是吳國希及吳官勝的同夥。自2022年5月起,中鐵十五局與另一間建築公司合作,承辦土木工程拓展署於將軍澳一個工地平整及基礎設施工程項目。許文舉代表中鐵十五局加入該項目的管理委員會,負責審批分判合約的標書及相關監督事宜。

廉署。資料圖片

廉署。資料圖片

吳國希及黎偉強被控涉嫌於2022年7月至11月期間,與許文舉及吳官勝一同串謀使許文舉同意從吳官勝接受賄款200萬元,以協助恒佳工程取得項目中的斜坡及泥釘工程分判合約。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展開調查,發現4名被告涉嫌達成貪污協議。調查亦發現若非獲許文舉向管理委員會推薦,恒佳工程並不會獲邀入標。恒佳工程在投標期間曾獲許文舉提供意見及協助,但入標價並非最低,最終未能取得合約。

廉署早前起訴一名香港高等教育科技學院前兼任講師,控告他向一名學生收取賄款20000元,以確保對方的畢業專題研習取得合格成績。被告星期四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

廉政公署。巴士的報記者攝

廉政公署。巴士的報記者攝

69歲被告承認一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斥責被告嚴重違反誠信,以權謀私,行為影響校方及學生在工程界的認受性,又將案件押後至本月17日判刑,其間被告還押懲教署看管。

東區裁判法院

東區裁判法院

案情透露,被告於案發時負責指導校內土木工程榮譽工學士課程學生的畢業專題研習,自去年11月起多次向一名學生揚言,不會給予畢業專題研習合格成績,他其後向對方索賄,表示可保證給予畢業專題研習合格成績。被告承認指示該名學生準備20000元現金,並約對方於去年12月10日會面,廉署人員於二人會面後拘捕被告,並在他身上搜出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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