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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藥店「斤變錢」中藥材貴160倍呃內地客 男店員罪成判社服令兼賠逾萬

法庭事

旺角藥店「斤變錢」中藥材貴160倍呃內地客 男店員罪成判社服令兼賠逾萬
法庭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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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藥店「斤變錢」中藥材貴160倍呃內地客 男店員罪成判社服令兼賠逾萬

2025年03月07日 15:33 最後更新:17:05

一間藥店的男店員因銷售中藥材期間作出誤導性遺漏的營業行為,違反《商品說明條例》,上月21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在還柙14日後,7日被判處120小時社會服務令及向案中受害人賠償1.1萬元。

香港海關。資料圖片

香港海關。資料圖片

香港海關早前接獲一名內地遊客舉報,指旺角一間藥店的店員在銷售中藥材時使用誤導手法。經調查後,海關發現該名店員在銷售過程中,沒有就該遊客的查詢披露中藥材的計價單位,從而誤導該遊客相信是以斤計價。當有關中藥材被磨粉後,店員才表示中藥材是以錢作為計價單位,總值22400元,價格較預期高160倍。該遊客最終被迫以約一半價錢購買部分中藥材。

海關表示,十分關注商戶以不良營商手法誤導旅客購物的情況,一直設有快速行動隊處理短期留港旅客的緊急投訴,並會即時轉介有關個案予調查人員作優先處理。

法院_西九龍裁判法院_

法院_西九龍裁判法院_

海關提醒商戶須遵守《條例》的規定。消費者於購買貨物時亦應光顧信譽良好的商戶,付款前要確定貨品的總價格和計價單位,購物後亦要保留單據及相關紀錄,若日後需作出申訴,可作為憑證。

根據《條例》,任何商戶如在交易過程中,遺漏或隱藏重要資料,或以不明確、難以理解、含糊或不適時的方式提供重要資料,因而導致或相當可能導致一般消費者作出某項交易決定,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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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182 8080,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舉報懷疑違反《條例》的事宜。

海關近日在多個口岸接連截獲有人懷疑走私貓狗等寵物入境,海關搜查犬趁著聖誕節,再次呼籲市民切勿購物走私寵物。

海關FB影片截圖

海關FB影片截圖

海關在社交平台發布影片,見到一身聖誕裝扮的海關搜查犬Alpha和搜查犬BB一同做電台直播,牠們齊齊提醒大家:「記住,走私寵物唔係愛,係虐待!」呼籲市民切勿購物走私寵物。

海關FB影片截圖

海關FB影片截圖

海關FB影片截圖

海關FB影片截圖

海關FB影片截圖

海關FB影片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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