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埗警區人員3月12日在區內針對違例泊車及與電動可移動工具相關的交通罪行進行嚴厲執法,確保道路暢通及提高道路使用者的道路安全和守法意識,以保障市民安全。

深水埗警區人員3月12日在區內針對違例泊車及與電動可移動工具相關的交通罪行進行嚴厲執法。(警方圖片)
行動中,人員對違例停泊的車輛、違例行人、不小心駕駛的司機及違例騎單車的人士發出傳票,並拖走9輛造成嚴重阻塞和阻礙巴士站上落客的違例停泊車輛。

深水埗警區人員3月12日在區內針對違例泊車及與電動可移動工具相關的交通罪行進行嚴厲執法。(警方圖片)
同時,為加強打擊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的行為,行動中人員共拘捕一名56歲本地男子及一名45歲本地女子,涉嫌「駕駛未有登記車輛」、「駕駛時沒有有效駕駛執照」、「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及「駕駛時無佩帶頭盔」等罪行。有關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一萬元、取消駕駛執照及監禁12個月。

深水埗警區人員3月12日在區內針對違例泊車及與電動可移動工具相關的交通罪行進行嚴厲執法。(警方圖片)
深水埗警區會持續進行重點執法行動,保障道路安全及暢通,與市民共同構建一個更安全的社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