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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用配子或胚胎儲存期法律限制擬取消 當局就修訂實務守則諮詢持份者

社會事

自用配子或胚胎儲存期法律限制擬取消 當局就修訂實務守則諮詢持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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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用配子或胚胎儲存期法律限制擬取消 當局就修訂實務守則諮詢持份者

2025年03月13日 15:27 最後更新:16:47

人類生殖科技管理局就《生殖科技及胚胎研究實務守則》的建議修訂諮詢持份者,初步建議包括有關供自用的配子或胚胎的儲存期法律限制,不論儲存者的性別、年齡、醫學情況,均予以取消。

孕育下一代是很多人的心願。示意圖

孕育下一代是很多人的心願。示意圖

管理局修訂相應執行措施,同時確保市民在無醫學原因的情況下進行非必要及長期的配子或胚胎儲存前,充分了解醫療風險。

修訂的實務守則要求持牌中心向病人提供相關資訊,例如取卵手術的風險、伴隨女性年齡增長下降的生育能力或妊娠率、高齡妊娠風險以及推遲生育的社會影響,病人必須在同意書表明,明確知悉此等資訊等,以及要求持牌中心提供額外的統計數據,以作監管用途。

現時根據《人類生殖科技(牌照)規例》,自用的配子或胚胎最多可儲存10年。癌症病人或其他病人因接受化學治療、放射治療、外科手術或其他醫學治療而可能導致喪失生育能力,胚胎的儲存期限為10年,而配子的儲存期限則為10年或直到病人年滿55歲。

人類生殖科技管理局就《生殖科技及胚胎研究實務守則》的建議修訂諮詢持份者。官網圖片

人類生殖科技管理局就《生殖科技及胚胎研究實務守則》的建議修訂諮詢持份者。官網圖片

管理局早前提出檢討,相關工作近日完成,有關諮詢期由即日起至4月13日,建議修訂詳情已上載至管理局網頁(https://www.chrt.org.hk)。

一項調查發現,四分之一受訪的46歲以下人士表示4年內考慮生育小孩。受訪者認為最大生育阻力為「住屋問題」、「經濟負擔」及「時間成本」。

工聯會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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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聯會婦女事務委員會在6月至8月,就生育與工作進行調查,成功以問卷訪問315名46歲以下的受訪者。調查顯示78.8%受訪者將「住屋問題」視為影響生育決定的關鍵因素,其中近六成表示住房條件會對生育決定產生「極大影響」,亦分別有79.9%和77.8%的受訪者將養育子女帶來的經濟壓力與時間成本,列為阻礙生育的主要因素。另外有大約67%的受訪者表示,夫妻雙方事業發展是生育抉擇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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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聯會表示,托兒服務供應不足及「時間錯配」,長期以來是港人不敢生育的主因,建議參考內地經驗,在各區社區服務大樓和非牟利機構,以購買服務的方式設立托兒服務中心,並將服務時間延長至晚上及覆蓋周末,鼓勵已生育的婦女重回職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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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聯會說,相對一次過獎勵,已生育夫婦更傾向持續的資助,亦能減輕基層家庭負擔,建議政府研究持續的育兒津貼。他們又提出推動家庭友善措施,建議推行「產後彈性工作制」,相信能協助婦女就業及育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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