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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食安督察涉偷食品樣本 食環署衛生總督察供稱:丟棄時要在食物上「撒臭粉」

法庭事

5食安督察涉偷食品樣本 食環署衛生總督察供稱:丟棄時要在食物上「撒臭粉」
法庭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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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食安督察涉偷食品樣本 食環署衛生總督察供稱:丟棄時要在食物上「撒臭粉」

2025年04月22日 18:03 最後更新:04月23日 12:38

5名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物安全中心衞生督察涉嫌濫用職權,沒有適當棄置檢測後未經使用的食品樣本,遭廉署控告串謀盜竊罪。其中一人承認交替控罪「盜竊罪」,轉為控方證人,其餘 4 名被告不認罪。案件4月22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

被告依次為陳映姍(34 歲)、林曉君(29 歲)、余鳳珍(28 歲)、劉承軒(35歲)及李俊禧(37歲),均報稱食環署一級衞生督察,被控一項串謀盜竊罪,違反《盜竊罪條例》第9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控罪指他們於 2022年至2023年期間,在香港串謀偷竊部分替食環署食安中心購買,作食物檢驗用途的食品樣本,而有關樣本是特區政府的財產。

廉署人员在被告寓所檢獲逾80件未經使用的食品樣本

食安中心負責確保在香港出售的食物安全和適宜食用。案發時,五名被告隸屬食安中心風險管理科食物進╱出口組其中一個小組,工作包括對食品進行輻射檢測。案發期間,該小組由食環署衛生總督察盧至明掌管,由高級衛生督察劉巧君領導。第一至第五被告均爲食環署的衛生督察。

據廉署調查,食安中心禁止其人員蓄意訂購過多食品樣本,或挪用任何未用作檢測的食品樣本。檢測後未經使用的食品樣本,應適當棄置於垃圾收集站,並須作妥善記錄。惟5名被告隸屬的小組於兩次食品輻射檢測中,以公帑向5個食品進口商購買多款食品樣本,總值逾8.8萬元。

2023年3月9日,廉署人員拘捕第一至第五被告並搜查各人寓所,檢獲逾80件未經使用的食品樣本,包括罐頭鮑魚、白松露醬、法式蟹湯、日本米及多款意粉。

第五被告代表律師(左一)。巴士的報記者攝

第五被告代表律師(左一)。巴士的報記者攝

第二被告、第三被告代表律師(右一)。巴士的報記者攝

第二被告、第三被告代表律師(右一)。巴士的報記者攝

第一被告代表律師。巴士的報記者攝

第一被告代表律師。巴士的報記者攝

食環署衛生總督察:樣品不允許自用 丟棄時需「撒臭粉」

食環署衛生總督察盧至明供稱,食物樣品不允許自用,檢測後未經使用的食品樣本,應適當棄置於垃圾收集站,衛生督察負責丟棄,一名同事協助,丟棄時要在食物上「撒臭粉」(spreading of chloride of lime),作用是其他人不能再拾起重用。而丟棄後需要記錄日期、時間、地點、樣品名稱、丟棄理由,最後簽名作實。

案件星期三(4月23日)續審。

案件編號:WKCC2693/2024

巴黎一名電子煙配送員將客戶地址及住宅門口照片賣給團夥,協助實施入室盜竊,報酬為每條資訊50歐元。

據外媒報道,巴黎刑事法院裁定其有罪,判處兩年監禁,其中一年實刑、一年緩刑,罪名是向一夥青少年盜竊團夥提供客戶住址和住宅照片,協助其在巴黎西部和上塞納省勒瓦盧瓦-佩雷(Levallois-Perret)實施多起入室盜竊案。

Getty示意圖

Getty示意圖

一次50歐元 十餘次提供情報換現金

該男子名叫穆罕默德,居住於巴黎第九區。他在送貨過程中將客戶地址及住宅門口照片賣給團夥,每條資訊收費50歐元(約437元港幣)。他自稱是在Snapchat上被人聯絡,「覺得自己不會有風險,只是為了賺錢,其他的無所謂。」

據警方調查,穆罕默德涉嫌參與至少八起案件,部分為未遂,部分已成功作案,造成數萬歐元的財產損失。

Getty示意圖

Getty示意圖

專挑高端住宅區下手

警方在2025年2月破獲該團夥。這四名少年盜賊有著統一的作案手法:鎖定巴黎高檔住宅區;選擇工作日下午時段行動;撬門入室,盜走現金、珠寶、名牌包、手提電腦和手機等貴重物品。警方通過視頻監控與手機數據追蹤,最終鎖定嫌犯身份,並順藤摸瓜發現了提供情報的穆罕默德。

曾是慣偷 如今再犯

穆罕默德此前已有兩次盜竊前科,並因一起未遂謀殺案正在被司法審查中。他目前在讀高中,計劃今年參加法國高中會考(Bac),並表示希望未來能學習物流專業的BTS技師課程。在法庭上,他坦言,「我又幹了蠢事,我認錯,也願意承擔後果。」

示意圖。設計圖片

示意圖。設計圖片

法院改判為居家服刑

辯護律師朱莉婭(Me Julia Benech)指出,穆罕默德並非主犯,僅為協助犯罪,而他沒有顯示出「暴富」的生活方式。最終,法院決定將其中一年實刑改為居家服刑,他需佩戴電子監控手環接受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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