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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線搜查|兩月內兩度被盜用信用卡 港女無辜孭債兼要另付訟費?

社會事

一線搜查|兩月內兩度被盜用信用卡 港女無辜孭債兼要另付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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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線搜查|兩月內兩度被盜用信用卡 港女無辜孭債兼要另付訟費?

2025年05月10日 13:30 最後更新:14:28

有市民信用卡在兩個月內兩度被人盜用,雖已聯繫信用卡中心,惟未能阻止交易。更令她不滿的是,發卡機構要求她自行承擔訴訟費用,敗訴還要額外負擔數千元的訴訟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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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月內兩度被盜用信用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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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小姐向《一線搜查》透露,自己的信用卡在短短兩個月內兩度被人盜用。第一次被盜用是發生在去年11月22日晚上約9時半,當時收到短訊通知指信用卡消費了60多美元,隨即在10分鐘內致電信用卡中心求助,卻被告知無法即時阻止交易,並要求她親身前往辦公室填寫爭議書。第二宗盜用則發生在今年1月21日,涉及9萬多日元的交易,兩次同樣在她身處香港時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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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小姐表示,該張信用卡多數用作訂酒店、增值八達通,自己平日亦很小心,從未點擊可疑連結。然而,盜用事件接連發生,令她感到無奈又憤怒,更令她不滿的是信用卡被盜用後仍需自己付費訴訟,假如敗訴,不但承擔該筆不屬於自己的帳項,更要再支付數千元的訴訟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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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訴人被盜用後即通報 仍難阻交易

「即時一睇到有人過數,已經喺10分鐘內已經打去信用卡中心同佢講,佢都截唔到條數,咁點解個責任會喺晒我度呢?畀訴訟費已經十分唔平等,同埋佢冇好清晰交代訴訟啲咩?同邊個訴訟?邊間律師樓?點解要訴訟?全部都冇交代。」她又質疑發卡機構的處理方式,指職員僅負責「傳話」,未能提供實質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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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發卡機構的調查,第一次盜用款項被用於購買遊戲點數卡;第二次則用於訂購日本酒店,盜用者的姓名、地址及電話均顯示為外國人,與關小姐無關。關小姐表示覺得無辜,「個名、用戶名稱唔係我嚟嘅,係一個外國人嘅名,地址係美國嘅、電話係美國嘅,佢一間網上賣點數嘅遊戲公司,我完全唔認識。」她隨後報警處理,警方將案件列為「境外騙案」,惟暫未有人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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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關小姐亦發現,發卡機構在調查期間未有凍結款項,並持續計算利息。關小姐:「開頭話呢筆數唔係你簽,就唔使你負責,咁我第一次收到月結單,我就冇交到呢500幾港元,但下期帳單就多咗300港元利息,我覺得真係好唔合理囉,點解開頭又話唔使我負責?」直至她主動查詢,發卡機構才答應豁免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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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家彪:非銀行信用卡不受金管局約束

立法會議員鄧家彪批評發卡機構的網絡安全措施薄弱,竟如此輕易一再被騙徒盜用信用卡資料。他提到,關小姐使用的信用卡並非由銀行發出,因此不受金管局監管,而是由警務處及公司註冊處共同監管的放債人牌照科負責。然而,現行規管未有涵蓋非銀行機構發行的信用卡,導致消費者保障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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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家彪強調,銀行發行的信用卡受金管局的守則及指引約束,明確要求銀行必須向客戶提供有關使用信用卡爭議程序,例如申請退款的資料,持卡人一般毋須為未經授權的交易負責。反觀非銀行發卡機構,金管局沒有法定權力介入。他建議政府統一監管銀行及非銀行發卡機構、提升網絡安全水平,並建立劃一的消費者保障機制。

發卡公司回應:交易仲裁費用非公司決定

涉事發卡的財務公司表示,交易仲裁費用並非公司決定,而且全數均由相關信用卡組織收取,項目費用由國際信用卡組織制定,該費用可能因不同組織的規定要有所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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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人又強調公司與香港其他的主要發卡機構一樣,設有保安措施保障客戶的信用卡賬戶安全,並遵守國際信用卡組織的要求。一般而言,公司的既定程序符合信用卡組織要求,以處理及調查每宗由客戶提出的爭議交易個案。公司亦會因應客戶要求,於個案調查期間暫緩追收有關有爭議的交易項目。如果個案最終獲確認爭議交易,客戶可免除承擔交易金額及其他相關費用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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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提到,如果銀行發出的信用卡出現濫用情況,根據守則,消費者承擔的責仕設有上限,限額不應超過500港元,但非由銀行發出的信用卡不受此限。發言人又提醒,如果信用卡並非由銀行發出,而發卡公司最終拒絕就非授權文易退款,消費者則需要透過法律途徑追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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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局指,個案所涉及的發卡機構並非認可機構,其業務不受金管局監管,金管局沒有該公司的資料。至於銀行信用卡的持卡人一般不需要為未經授權交易承擔責任。

更多詳情請到網站收看:HOY TV《一線搜查》

有石澳居民報料,指石澳道一帶存在多個非法私油站據點,日夜均有車輛排隊等候入私油,當中更涉及政府外判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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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線搜查》記者實地調查時更目擊有男子明目張膽在路邊入油,有街坊擔憂有安全隱患,又指曾多次投訴及報警但不果,促請相關部門採取行動,杜絕非法私油站的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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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油站據點遍布石澳道 街坊憂安全隱患

據街坊報料,石澳道有多個非法私油站據點,集中在停車場及避車處,由歌連臣角道、西灣墳場對出,去到石澳道、爛泥灣避車處,一直去到石澳泳灘停車場,單是石澳道就至少有三個地方是入油大本營。而《一線搜查》記者實地視察,發現這些地點經常有多輛輕型貨車停泊,車窗全被封閉,部分以報紙或遮光板遮擋,車內物品難以窺探。而多輛車尾印有「南無阿彌陀佛」字樣,識別度極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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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坊張先生表示,自今年年初起發現非法私油活動,每逢周五便有多輛輕型貨車停泊在停車場,星期一始駛走,當中不少車尾印有「南無阿彌陀佛」字眼,有街坊更發現車內載有20至30個藍色桶。他又說,自己曾親眼目睹兩名男子使用電泵入油,質問對方時卻遭粗言穢語辱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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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目張膽路邊入油 政府外判車疑涉案

記者於傍晚6時許到達歌連臣角道西灣墳場對出,當時已有八、九輛輕型貨車列隊停泊,無司機在場。當中兩輛車甚至懷疑是政府租用車輛,一輛車身印有外判清潔公司標誌,車頭放置「漁護署合約承辦商」字樣的紙張;另一輛則放置「水務署」標示的紙張,疑為政府徵用的外判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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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傍晚7時,一名男子駕車到場,行徑可疑。他手持多輛車的鑰匙,逐一檢查車輛,約一小時後從貨車尾箱搬出油桶,地上堆放三桶油,並使用膠泵開始入油。記者見狀隨即上前查問,該男子否認從事非法私油活動,聲稱來源合法,惟言行閃避,反覆要求記者「不要問、不要放上新聞」。他更表示:「你咁樣即係上晒新聞,焗住佢哋(消防)查我」、「咁搞法即係大鑊,唔好趕盡殺絕,咁樣嚟報新聞,唉。」最終他停止入油,搬回油桶並迅速駕車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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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隱患成「定時炸彈」

據街坊觀察,這些私油站由同一團伙操控,背後疑有一名「老闆」指揮,涉及六、七輛貨車。雖然未見現金交易,但團伙運作有條不紊,入油活動遍布白天、假期及夜晚。居民敢怒不敢言,只能默默忍受。張先生:「佢哋都好明目張膽,下午又有(入油)、假期又入,夜晚又入,好誇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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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坊對非法私油站的安全隱患尤為憂慮。張先生指出,這些載滿私油的貨車長期停泊在烈日當空的地方,油桶在高溫下隨時有爆炸風險。「一架車擺20、30桶油喺度,烈日當空,我唔知佢會唔會著火爆炸,係一個危險存在,好似炸彈咁。」

街坊屢次投訴不果 

街坊多次向1823熱線及警方報案,甚至聯繫海關,卻未見有效跟進。張先生表示,消防處曾派員到場,但稱無法處理,只能轉交警方。警方到場後聯繫車主未果,最終無奈離開。他質疑:「佢哋(相關部門)話上限500升,一桶都30升,嗰度十幾廿桶,都超過晒(規定)啦。佢哋冇做到嘢就走咗,本身我打去海關投訴,佢就講咗一大輪,話淨係管電油,唔管油渣,跟住轉介唔知去邊,到而家都冇行動做過。另外1823有人打嚟,佢係郵政署,聽到我都一頭霧水,唔知點解轉介去郵政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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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詳情請到網站收看:HOY TV《一線搜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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