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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牙科助理闖民居盜價值逾18萬黃金 受害人建屋失預算愁到抑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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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牙科助理闖民居盜價值逾18萬黃金 受害人建屋失預算愁到抑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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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牙科助理闖民居盜價值逾18萬黃金 受害人建屋失預算愁到抑鬱

2025年05月16日 11:00 最後更新:14:42

泰國暖武里府Mueang區發生一宗重大盜竊案,一名42歲牙科助理薩提庫(Sathikul)因涉嫌偷竊價值80萬泰銖(約港幣18.7萬元)的16銖(約240克)重黃金被捕,受害人72歲的努查瓦迪(Nuchwadi)因此患上嚴重抑鬱症。

示意圖_iSt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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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犯進屋偷竊並移除閉路電視

4月9日,一名72歲的女士Nuchwadi向警方報案,稱家中金條及珠寶被盜,而Nuchwadi家中閉路電視被疑犯移除。不過警方通過附近閉路電視發現一名35至40歲女子,身穿黃色上衣、長褲,戴帽子及眼鏡,於案發當日進出案發街道,後乘的士離開。在進一步調查後確認該女子曾在2020年涉嫌盜竊。5月9日晚上11點,警方前往犯人薩提庫(Sathikul)的住所將其拒捕。

示意圖_iSt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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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金用於房屋建設 被偷後精神失常

Sathikul承認因經濟困難,趁Nuchwadi家門未鎖潛入,從衣櫃偷走黃金並移除閉路電視。她將部分黃金賣得逾10萬泰銖,用於償債及日常開支,剩餘11銖黃金藏於暖武里府巴革縣Khlong Phra Udom區的祖父家中,其後被警方找回。Nuchwadi確認黃金屬於她,表示這些黃金為新房建設儲蓄,因資金短缺逾60萬泰銖,房屋尚未完工。盜竊案令她深受打擊,無法入睡,甚至患上情緒病。

示意圖_iSt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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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人有犯罪前科

Sathikul有犯罪前科,包括2020年在Rattanathibet警察局及2023年在巴革和曬邁縣的盜竊指控。她目前因這次案件保釋中,現被指控住宅盜竊及妨礙身份識別,並佩戴電子監控腳鐐。Rattanathibet警察局將繼續調查。

影片相關連結:https://www.youtube.com/watch?v=6M62Jg8p86A

廣東家長因7歲仔在超市奔跑意外令女店員摔倒手骨折,被判擔6成責任需賠償近12萬元人民幣不滿,決定聘請律師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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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童超市奔跑累女店員摔倒

綜合內媒報導,廣東惠州一家「好柿哆生活超市」於去年4月26日晚上7時50分重新開幕期間發生了一起意外。事發當天,有不少民眾前往超市搶購,期間一名7歲男童在超市內與同齡朋友追逐奔跑時,疑不慎絆倒一名女店員。監控畫面顯示,女店員正在超市的生鮮區端著裝有液體的盆子走動,而男童則與同齡朋友追逐,當他從貨架間衝出恰好擋到行走的女店員,令對方摔倒,盆子也飛了出去。

女店員手骨折被評10級傷殘

事後,女店員被診斷為「左肱骨近端粉碎性骨折」需住院開刀治療,被評為10級傷殘。男童媽媽趙女士表示,超市就在自家樓下,當晚她帶著兒子去逛超市,兒子最初緊跟在她身旁,後來遇見了同齡朋友便開始奔跑。事後,趙女士從兒子口中得知女店員摔倒,但兒子強調自己並未碰到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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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店員提起訴訟 要求賠償

趙女士幾個月後收到法院傳票才得知女店員謝某已提起訴訟,要求他們作為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並訴求賠償金額約為18.58萬元人民幣(約20.3萬港元),其中包括醫療費、誤工費以及精神慰撫金等。

法院裁定責任歸屬 家長擔6成主要賠償責任

法院在審理過程中指出,儘管女店員行走時目光未集中在前方,超市也未能及時制止兒童奔跑行為,但未成年男童的奔跑行為仍是主要原因,家長應當承擔主要責任。同時,超市未能證明已盡到安全保障義務,因此應承擔部分責任。最終法院裁定,超市承擔3成責任,趙女士夫婦承擔6成責任,女店員謝某自負1成責任,於是判決趙女士夫婦需賠償11.57萬元人民幣(約12.7萬港元),超市賠償4.86萬元人民幣(約5.3萬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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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表示判決過重準備上訴

趙女士夫婦對法院一審判決表示不公,直言法院的判決超出了預期,她表示,「我們不是逃避責任,願意承擔1成以內責任,但法院判得太重,目前已聘請律師準備上訴。」此案引發了網友的廣泛討論,關於兒童在公共場所奔跑的風險以及家長的監護責任再次成為輿論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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