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內會成立小組委員會,審議兩項與國安公署相關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附屬法例工作。小組委員會由去年審議《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原班人馬組成,廖長江擔任主席。
巴士的報記者攝
小組委員會暫定星期四(5月15日)召開兩節會議審議附例,出席會議的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強調,制定相關附屬法例兼具法理及程序上的正當性,對於保障駐港國家安全公署有效依法履職是必不可少,有關附屬法例亦完全符合《基本法》及《國安法》有關保障人權及堅持法治原則的規定。
立法會。巴士的報記者攝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說,國安公署要對四類危害國家安全案件,行使管轄權的可能性相當低,但附屬法例能夠做到未雨綢繆。
鄧炳強
附屬法例將公署的履職場所列為禁地,涉及6個處所,A4聯盟楊永杰關注,相關處所在民居附近,如果市民拍攝到公署會否犯法,而其中一處禁地位於大角咀海帆道,毗鄰有兩所學校,政府有何方法確保學生不會誤闖禁地。
國安公署。資料圖片
鄧炳強表示,原本主體法例裡面已有說明,當中要牽涉意圖,如果並非有意圖進入禁區或從事間諜活動,又每天在公署門口拍照,就不算有意圖。他又提到,禁地範圍會有指示,相信學生不會走錯,警方的學校聯絡主任在有需要時亦會與學校解釋,避免老師及學生誤入禁區。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3項罪名,被裁定全部成立。保安局局長鄧炳強12月17日分別致函《華盛頓郵報》及《華爾街日報》,嚴正駁斥兩報於12月15日就相關案件所刊登的社論內容,指文章無視刑事案件的客觀事實,並呼籲美英領導人干預中國內政,同時削弱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治,做法極不負責任。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資料圖片
就《華盛頓郵報》社論《Jimmy Lai and the end of Hong Kong》一文,鄧炳強指內容與事實相去甚遠,不僅意圖貶損香港作為全球最自由經濟體及最安全城市的地位, 試圖貶低香港作為全球最自由經濟體及最安全城市的地位。他強調,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香港任何人均不能凌駕於法律之上,黎智英案整個審判過程公開透明,多名外國領事館人員亦全程旁聽,見證司法程序的公正性。
鄧炳強在信中強調,裁判已明確指出,無論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前後,黎智英的意圖均為顛覆中國共產黨政權,甚至不惜犧牲國家及香港市民的利益,這種企圖顛覆政府,對任何國家而言均屬不可容忍。他又表示,黎智英在羈押期間獲得適當待遇及醫療照顧,其安排亦應其本人要求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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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炳強重申,香港以法治為根基,堅持違法必究的原則,這一原則適用於所有案件,包括黎智英案及其他《香港國安法》下的案件。
至於在致《華爾街日報》的信中,鄧炳強對該報社論《After the Jimmy Lai Verdict》漠視案件事實、並呼籲美英領導人干涉中國內政及破壞香港法治深表震驚,斥做法極不負責任。他強調,香港無人能凌駕於法律之上,案件審判整個過程公開,外國領事館人員亦在場見證。
鄧炳強指出,本案判決理由書長達855頁,已全面開放公眾查閱,足以駁斥所謂「虛假裁決」的指控。他批評該社論將黎智英描繪成僅僅表達個人情感的新聞工作者,完全歪曲事實。事實上,黎智英的案件與新聞自由毫無關聯。反之,黎智英長期以《蘋果日報》為平台,以新聞業為幌子,從事危害國家及香港的行為,並親自勾結外國勢力,乞求對中央政府及香港特區政府實施制裁。
巴士的報記者攝
鄧炳強強調,任何人士若利用帶有偏見、虛假或誤導性的資訊,企圖顛覆政府,對任何國家而言均屬不可容忍。黎智英一案正正說明,特區政府有能力有效遏止一切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及企圖,從而確保香港的安全與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