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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處與深圳續簽大鵬灣水域引航合作框架協議 6.1生效為期3年

社會事

海事處與深圳續簽大鵬灣水域引航合作框架協議 6.1生效為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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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處與深圳續簽大鵬灣水域引航合作框架協議 6.1生效為期3年

2025年05月30日 15:27 最後更新:15:59

香港海事處與深圳市交通運輸局續簽《關於大鵬灣水域引航合作的框架協議》,並新增與深圳海事局共同簽署,6月1日生效,為期3年。

海事處。網上圖片

海事處。網上圖片

根據框架協議,航經大鵬灣水域進出深圳東部港區、而且按照港深兩地法律規定均須強制引航的船舶,將由一名香港或深圳合資格的引航員提供全程引航服務,並向引航船舶進行一次收費。

大鵬灣水域。網上圖片

大鵬灣水域。網上圖片

框架協議簽訂前,相關船舶必須經由港深兩地引航員分段引航,引航合作安排有效降低航運和港口企業的營運成本,提升效率和安全性。

海事處發言人表示,自2022年首次簽署框架協議後,兩地在大鵬灣水域的引航合作一直維持高效順暢,業界反應亦良好,繼續與深圳延續框架協議有助加強港深引航領域深度合作,促進粵港澳大灣區港口高質量發展。

海事處宣布,香港船舶註冊處位於中東的迪拜區域辦事處已投入服務,為香港註冊船舶及該區域內的航運公司提供支援。

海事處。資料圖片

海事處。資料圖片

海事處處長王世發表示,根據《2025新華‧波羅的海:國際航運中心發展指數報告》,香港連續第六年排名全球第四位,而香港的船舶註冊亦廣受國際認可,以總噸位計排行全球前列。在迪拜設立香港船舶註冊處的第八個境外服務據點,有助拓展國際服務網絡,進一步推廣香港船舶註冊處享譽世界的優質船舶註冊服務,彰顯作為全球航運之都的領先地位。

海事處處長王世發。政府新聞處圖片

海事處處長王世發。政府新聞處圖片

迪拜區域辦事處將為中東地區的船東及船舶營運者提供快捷高效的服務,不但為香港註冊船舶及其航運公司提供技術支援,也會在區內提供香港船舶註冊的相關服務。該區域辦事處亦會與中東地區的海事機關,以及其他持份者保持緊密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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