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個政府部門在南丫島下尾灣對開海面舉行周年海上污染事故聯合演習,測試相關部門在發生海上溢油及溢漏有害有毒物質事故時的應變能力。
海上溢油及有害有毒物質溢漏演習測試海上污染事故應變能力。政府新聞處圖片
聯合演習模擬一艘運油船和一艘貨櫃船相撞,導致運油船溢漏燃油,以及5個載有氫氧化鈉的貨櫃墮海。油污應變小組到場清理,而消防處及其他應變小組亦派往現場,在有需要時控制及處理有可能泄漏的氫氧化鈉,以免對附近環境和設施造成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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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溢油及有害有毒物質溢漏演習測試海上污染事故應變能力。政府新聞處圖片
海上溢油及有害有毒物質溢漏演習測試海上污染事故應變能力。政府新聞處圖片
海上溢油及有害有毒物質溢漏演習測試海上污染事故應變能力。政府新聞處圖片
海上溢油及有害有毒物質溢漏演習測試海上污染事故應變能力。政府新聞處圖片
海上溢油及有害有毒物質溢漏演習測試海上污染事故應變能力。政府新聞處圖片
海上溢油及有害有毒物質溢漏演習測試海上污染事故應變能力。政府新聞處圖片
聯合演習由海事處及環保署負責統籌。參與政府部門及機構包括消防處、政府飛行服務隊、警務處、政府化驗所、民眾安全服務隊,以及多間油公司和一間由它們合組的污染控制公司。
海上溢油及有害有毒物質溢漏演習測試海上污染事故應變能力。政府新聞處圖片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鑑於非法燃油轉注活動對公眾安全構成的風險日趨嚴重,政府正積極檢視相關消防法例,以全面加強規管。檢討方向包括研究提高相關罪行的罰則、增加消防處在拘捕和檢取涉案車輛等方面的執法權力,以及研究對購買非法燃油的法律責任問題,務求更有效打擊非法燃油轉注活動。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政府正積極檢視相關消防法例,以全面加強規管非法燃油轉注活動。立法會直播截圖
鄧炳強以書面回覆立法會議員質詢時透露,消防處及海關在2026年截至2月,就非法燃油轉注合共提出76宗檢控,其中14人被定罪,罰款額由2000元至15000元不等,監禁刑期則由7日至6個月。
他指出,消防處會從四方面強化偵查及執法工作,包括採取情報主導的執法策略,並積極引入創新科技裝備。消防處現時已引入無人機巡邏,自2025年10月推出至今,已執行76次任務,成功協助偵破6宗案件,並提出20宗檢控。
消防處推出電子舉報平台及24小時舉報熱線。香港消防處
此外,消防處於2025年10月推出電子舉報平台及24小時舉報熱線。截至2026年2月,共接獲134條來自公眾的情報,協助識別18個新增黑點。消防處同時在去年10月成立跨部門小組,涵蓋多個政府部門及石油相關行業,相信有助更高效識別全港較高風險的非法油站黑點。
鄧炳強又表示,海關一直密切監察各出入境管制站的走私燃油活動情況,包括利用先進查驗設備,如門架式車輛X光檢查系統、流動X光車輛檢查系統及智能車底機械人等,以加強偵測能力,打擊走私非法燃油活動。海關亦與內地執法機關保持緊密聯繫和情報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