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處今日(5月15日)公布,自去年7月起在全港18區展開針對舊式住宅及商住樓宇消防系統年檢情況的特別執法行動。截至今日,已在14區巡查超過3,300幢大廈,並向沒有作出年檢的大廈採取檢控及發出警告信;作出共419宗檢控,涉及60幢大廈、44個業主立案法團及167名業主。
消防處巡查全港逾3300幢大廈消防系統年檢情況。資料圖片
相關責任人被定罪罰款 留刑事紀錄
根據消防處提供的數據,有關419宗檢控涉及60幢大廈、44個業主立案法團及167名業主,全部案件已在各區裁判法院聆訊並被判罪名成立,總罰款額超過33萬港元。其中觀塘裁判法院曾就涉及兩幢大廈、兩個業主立案法團及7名業主的案件進行聆訊,相關責任人因沒有安排大廈進行消防系統年檢而被定罪罰款,並留有刑事紀錄。
消防處表示,近年因消防系統年檢問題的檢控宗數呈明顯上升趨勢。2024年有961宗;2025年增至1,391宗;而2026年1月至4月已錄得2,024宗,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4.7倍。巡查行動將分階段進行,計劃在全港巡查超過4,800幢大廈,預計於2026年第四季完成。
近年因消防系統年檢問題的檢控宗數呈明顯上升趨勢。
7成樓宇已改善 續跟進未年檢者
經過巡查和檢控後,超過7成的被巡查樓宇已進行消防系統年檢。對於仍未進行年檢的大廈,消防處表示會繼續跟進,不排除採取進一步檢控行動。除執法外,消防處亦採取多項措施,包括聯絡地區防火委員會協助大廈進行年檢、將未年檢大廈名單透過新聞稿向公眾發布,以及為有困難的大廈提供技術支援。
消防處強調,根據香港法例第95B章《消防裝置及設備規例》第8條,擁有任何處所消防裝置及設備的人士,必須每12個月安排一名註冊承辦商進行年檢至少一次。沒有進行年檢不僅違法,更會形成「消防真空」狀態,直接威脅居民安全。處方指出,今年檢控數字特別高,是因為處方作出了主動的巡查和檢控,目的是希望能夠移除消防隱患。消防處會因應風險評估作出不同的檢控行動,並繼續為有需要的大廈提供支援。